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时间: 2016-04-06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委托省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岳阳市一人民医院、永州市中心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等4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湖南省肿瘤医院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的医院等级进行复核,对湖南省结核病医院三级传染病(结核)专科医院的医院等级进行评审。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依据《湖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考评办法(2013版)》、《湖南省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考评办法(2014版)》和《湖南省三级传染病(结核)医院评审标准考评办法(2014版)》,分别对6所医院的医院等级进行了复核与评审。经审核省医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意见,拟确认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岳阳市一人民医院、永州市中心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为三级甲等肿瘤医院,湖南省结核病医院为三级甲等传染病(结核)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4月13日至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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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所医院等级复核(评审)结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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