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25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6-09-01 14:14
马金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消除丙肝危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商省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的建议。近年来,省医保局持续优化丙肝患者医疗保障政策。2023年起,将慢性丙型肝炎(以下简称丙肝)调出门诊慢特病管理,纳入“双通道”管理。一是将高效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报销。将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来迪派韦索磷布韦等丙肝直接抗病毒药物纳入我省医保目录,实行“双通道”管理。二是拓宽购药和报销渠道。患者可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报销。三是提高报销比例。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至70%,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至 60%。2025年,全省丙肝“双通道”药品报销近 8000人次,总费用 2632.62万元,医保报销 1627.41万元,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
二、关于“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救助”的建议。省医保局已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根据《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分类实施救助,住院自负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0%—90%比例救助。2025年,全省累计救助609.97万人次,支出25.65亿元,有效守住了因病致贫返贫防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丙肝患者,可按规定申请医疗救助。
三、关于“扩大筛查检测范围,提升病例发现率”的建议。我局积极落实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要求,印发《2026年湖南省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艾滋病、丙肝多病同检。一是完善检测网络,提升可及性。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快检点建设,2026年覆盖率达90%以上;支持疫情较重县区建设抗体确证及核酸检测实验室,缩短检测周期。二是落实医疗机构“应检尽检”。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将丙肝抗体检测纳入皮肤性病科、感染科、妇科、泌尿科等重点门诊及住院常规检查、健康体检范畴,力争实现“逢血必检”。三是加强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将丙肝检测纳入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美沙酮门诊常规服务;对吸毒人群、血液透析患者、男男性行为人群等高风险人群,结合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同步开展丙肝抗体检测。对管理感染者开展性伴与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督促其配偶、固定性伴及其他密切接触者开展丙肝检测。四是做好中老年人群检测。结合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同步开展丙肝检测。一、二类风险地区检测人数不低于辖区老年健康服务项目任务数的80%,三类地区不低于70%。对50岁及以上人群感染者占比超过50%的县市区,将50—64岁人群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检项目或专项检查。五是推广多病共检模式。在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性病门诊、美沙酮门诊、医疗机构重点科室以及老年人健康体检中,推广使用艾滋病、梅毒、乙肝及丙肝联合检测试剂,实现“一次采样、多病检测”,提高检测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贯彻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各项工作要求,优化检测发现与治疗全流程服务,做好患者关怀,切实提高病例发现率和治疗覆盖率,努力实现2030年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目标。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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