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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07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12-07 11:18


湘卫提〔202346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0007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强化医防融合,筑牢基层网底,促进我省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的建议》(第0007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更为有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2113号)、《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3年)》(详见湘政办发〔202042号文件),推动补齐短板弱项,着力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省人大、省政协多次调研指导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有关问题建议得到有效解决和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详见湘卫发〔20223号文件),着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有效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从2021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84元,省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821.8亿元。

(二)重大传染病防控机制更加健全。一是加强领导机制建设。新冠疫情发生后,省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省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全面统筹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始终保持联防联控激活状态,为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完善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及时成立省级监测预警专班,多次组织开展培训,组织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合理布局监测哨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提升监测频次和质量。认真做好病毒变异监测等常态监测,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监测等应急监测,强化分析研究,切实发挥预警研判作用。三是强化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机制。聚焦补短板强弱项,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加快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体系。2020年以来,建成湘雅医院、省人民医院、南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为89家县级医院实施救治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安排重大传染病防治资金9.44亿元,实施了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精神疾病和慢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积极推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救治基地、湘雅二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着力加强全省三级医院可转换重症床位以及亚定点医院监护床位建设。截至目前,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增床位6.04万张,其中重症床位1.02万张;总床位达37.5万张,重症床位达1.7万张,储备可转换重症床位4600张。扩容升级120急救转运资源,电话线路扩容2.36倍。四是健全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工作机制。将突发事件舆情管理和舆情处置情况纳入对市州卫生健康委和委直属单位年度考核评估指标。印发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压实卫生健康领域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信息互通、上下联动”责任。成立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舆情通讯员、新闻联络员、网络宣传员、专家评论员4支突发事件舆情工作队伍,建立微信宣传舆论工作群,确保信息快速互通,反馈及时到位,政令上下畅通。

(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更趋完善。一是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择址新建项目(一期)已完工,目前正着手谋划湖南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楼建设项目,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2021年以来,积极推进105家市县两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着力改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验检测条件,提高快速应急反应能力,提升慢性病防控、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加强疾控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疾控机构骨干人才培训和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等项目,培养107名业务骨干,有效提升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应急处置等能力。二是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省妇幼保健院积极创建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成为南华大学附属妇幼保健院(临床学院)。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推进全省58家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72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建设和48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产科标准化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1家省妇幼保健院(省生殖医学研究院)、14家市州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标准的有11家)、122家县市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的有91家)。省市县三级建有148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51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批准27家医疗机构开展人来辅助生殖技术、1家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批准28家医疗机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101家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基本实现县级能筛查、市级能诊治、省级能指导目标。注重妇幼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线上线下培训数万人。优化改进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化和电子证照建设,打造省域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推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实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政务等数据共享,改善了群众就医体验。三是强化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强湖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管理中心、湖南省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等建设,成立湖南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中心,完善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启动全省化学中毒救治协同机制,完善化学中毒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治体系,搭建省内中毒监测“一张网”。全面推进省级健康企业、健康达人建设。建设“湖南省职业病防治智能化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放射卫生信息系统”,开展职业健康信息与省居民健康卡平台对接,实现全省职业健康档案电子化。四是加强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健康卡扩容升级、省核酸系统双活项目等基础建设,全力支撑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全天候监测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运行,顺利完成全省新冠疫苗接种任务。快速完成全省精密智控平台紧急部署,与“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和“湖南省核酸检测平台”对接,实现涉疫重点人员信息和核酸检测数据实时同步,提升疫情处置工作效率。拓展电子健康码微信公众号功能及应用,提供个人健康档案查询、在线预约挂号、核酸检测预约等惠民便民服务。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及远程医疗应用,170家医疗机构在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申请账号,开展线上咨询服务117198例、线上复诊64808例、远程服务643428例。积极探索信息化创新应用,推进“5G+医疗健康”及医用机器人应用,打造卫生健康领域十大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强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治理工作,开展政务数据共享攻坚行动试点。

(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更上水平。一是加快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详见湘办〔201985号文件)、《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等文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财政保障、人才招聘、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修缮和医疗设备配备,连续多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全省乡镇卫生院房屋修缮和设备购置,共修缮业务用房面积110多万平方米,配备医疗设备4610台件。二是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全面实行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深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五进”活动。围绕一个明确诊断、一张适宜处方、一批基本药物、一项健康咨询和跟踪服务、一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五个一”目标,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试点,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高血压专科门诊400余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高血压专病门诊2000余家、监测点2万余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实做优,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中,我省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中部省份第一。三是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详见湘卫人发〔202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等文件,创新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制度,健全公共卫生机构投入和补偿机制,完善基层卫生职称制度,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并建立相应薪酬保障和激励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目前,全省县级财政补助人头经费平均3.5万元//年,人均基本工资3.4万元//年,人均绩效工资2.9万元//年,合计人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6.3万元//年。实施基层卫生本土化人才培养,20182022年共培养5000多人,累计培训基层卫生人员25万多人次。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多种途径培养基层全科医生,实现了建制乡镇卫生院2名全科医生全覆盖。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60岁以下在岗乡村医生参保率达99.55%(年缴费额2000元以上),其中45岁以下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3.16%,保持了乡村医生队伍基本稳定。四是充分发挥基层疫情防控网底作用。新冠疫情发生后,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推动构建城乡基层防控体系。“新十条”出台后,全省近2万个家庭医生团队落实“网格化”管理,主动向社会公布健康服务电话4万余个,24小时提供健康咨询和居家监测及用药指导,快速完成984.1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并通过送药上门、高频次随访等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全省259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发热诊室及预检分诊全覆盖和全天候运行。加强基层门诊住院接诊服务,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均门急诊18.9万人次、日均收入住院 8000人,有效避免了医疗资源挤兑。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密集报道我省基层健康服务工作。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工作会议推介了我省基层防控工作做法。

(五)公共卫生领域监督执法更具力度。全方位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圆满完成了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先后开展了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学校食堂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监督执法抽查等专项治理,对涉嫌违法行为的机构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提高了卫生监督执法的震慑力。持续探索卫生监督执法新模式,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对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分类分级,强化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开展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机制,进一步推动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加强事中信用分级监管、完善事后信用惩戒,构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六)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更富成效。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纳入对市州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强化健康促进与教育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目前,全省独立设置的市级健康教育中心(所)6个,县级独立机构32个;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均单独成立或合并设置健康促进与教育科室,并配备了从事健康促进管理专职人员。省级层面成立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工作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协同推进健康湖南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组建由229名专家组成的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14个市州均建立了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为全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建立完善官网官微为龙头的健康科普资源库和健康知识普及传播平台。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制定印发健康促进方面的文件17个。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建成国家级、省级健康县区50个,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7.47%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以打造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为目标,加快推进省疾控中心湖南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楼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和硬件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省级疾控机构能力。持续推进市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疾控机构骨干人才培训和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等项目,切实提升市县两级疾控队伍的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应急处置等能力。

(二)着力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强化规划引领、项目支撑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认真组织实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持续做好巡诊会诊工作。

(三)着力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妇幼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省妇幼保健院创建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产前诊断中心,引领全省妇幼健康学科发展。完成全省48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实现全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继续实施助产机构产科门诊规范化建设,确保100%达标。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建设,推动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标准,8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支持2-3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

(四)着力提高职业病防治服务水平。做好《湖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定》地方性法规实施,加强宣传教育和普及培训。推动《湖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实施。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等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的质控考核。推进职业病诊疗康复培训中心和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中心建设,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湖南省职业健康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全省“职业健康达人”评选、健康企业创建。

(五)着力深化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与综合配套政策落地,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构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推动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督执法方式,优化流程,切实抓好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地落实。加强监督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提升监督执法水平。   

(六)着力做优健康知识普及工作。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健康科普宣传,持续普及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持续普及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知识,做好新冠疫情“乙类乙管”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公众主动学习掌握防控知识和技能。推进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开展省级健康县区建设。按要求落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及健康中国行动年度考核指标任务,继续开展湖南省健康科普大赛等活动,确保2023年底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

(七)着力推进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壮大行动,夯实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人才支撑支持医学院校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增设预防医学等公共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加强高等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合作。建立一批国家级公共卫生人才创新实践基地、公共卫生规范化培训及检验检测教学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构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储备机制。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才。立足公共卫生安全保障需要,科学核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深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紧缺人才培训等工作,着力提升全省医学人才培训整体水平。

(八)着力做好基层疫情防控。高度关注新冠感染过峰后抗体减弱可能引发的感染风险,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做好各项准备和应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抓好乙类乙管后基层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加强人员和药械配备,保持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全覆盖,配备合格医护人员,实现全天候开诊。开展全员培训,推动基层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重点人群分级分类方法、感染症状观察、感染者居家管理和治疗等方法,提高救治能力。做好健康服务,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全面设立、充分履职,发挥家庭医生联系群众和主动服务优势,做实重点人群健康网格化管理。保障基层吸氧和血氧监测等服务,推进“三药三方”等中药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配备和使用。加强医共(联)体牵头医院对基层的支撑,切实提高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水平。

(九)着力推广“互联网+公共卫生”。建设大数据总枢纽,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的智能化、信息化、便捷化。推进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加强多源数据整合,推进公共卫生应急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构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推动监测预警、研判分析、防治防控、物资保障等关键环节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构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响应和高效调度处置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推动疾病危险因素监测评估和妇幼保健、职业健康、老年保健等卫生健康保健智能应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持续推进“互联网+”服务,提高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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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0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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