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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9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6 10:38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9号建议的答复

禹正杨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医美整形行业乱象监管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公安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省共有医疗美容机构(含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室)590家。其中,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综合医院60家,医疗美容(专科)医院29家,门诊部、诊所等其他医疗美容机构501家。我委历来高度重视医疗美容监管工作,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持续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震慑了一批非法医疗美容从业者,有效净化了我省医疗美容服务市场,较好地规范了全省医疗美容行业行为。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将医疗美容机构作为重点对象,列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医疗监督的范围,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的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近三年,全省医疗美容机构监督覆盖率一直保持100%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委联合有关部门多次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活动。2021年,我委联合省公安厅等8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共监督检查生活美容机构5058余家次,查处无证行医案件46件,其中,警告19件,责令停业整顿11件,罚款88.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86万元;监督检查医疗美容机构911余家次,查处违法医疗美容案件151件,其中警告107件,罚款130.07万元,吊销行政许可资质3家;发现、查处违法医疗美容广告120条;接到医疗美容相关投诉举报158件,办结156件,实施行政处罚41件,反馈158件,举报人满意157件,满意度为99.37%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多形式多途径进行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在医疗美容机构推行“三公开”制度,即在医疗美容场所项目位置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依法开展医疗美容承诺书、机构和医生执业基本信息。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对接,及时发布医疗美容相关消费预警,引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配合新闻媒体对医疗美容机构违法经营行为予以曝光,督促医疗美容机构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四是严格广告审批。坚持审查出证标准统一、格式统一的基本原则,从严审批,进一步明确医疗广告审批职责分工,严格医疗广告审查出证的程序和标准,力求在“准入”环节上杜绝违法医疗广告。

二、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严格界定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范畴”的建议

按照提供服务的性质划分,美容分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两大类。目前,主要是依据《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第19号令)、《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9号)和《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详见卫办医政发〔2009220文件)等法规文件对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范畴进行界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生活美容项目多、相关仪器设备种类多,而医疗美容药品和器械管理混乱,一些非医疗美容机构从网络或是其他渠道获得美容药品和器械,并未标明是否为医疗美容药品器械,品目混乱,真假难以辨别,甄别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存在一定难度。

为加强医美整形行业的规范管理,我委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医疗美容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通过聘请医美协会成员为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协管员等方式,发挥行业协会协调医疗美容行业间经营行为的作用,净化行业环境,禁止恶性竞争;组织医疗美容机构与医疗美容协会管理人员召开联席会议、集中培训,丰富其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网信、药品监管等部门定期开展医疗美容机构巡查,不断规范全省医疗美容服务。长沙市医疗美容协会中国人保PICC湖南省分公司联合,在长沙首推具有健全投保机制的医疗美容意外险——美丽无忧险有效解决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纠纷,缓解医患矛盾,保障求美者、医生、机构三方权益,目前已有超过50的机构购买了该险种。制定“五大公约”(《联合抵制非法医疗美容公约》《联合打击医闹行为公约》《会员机构用人公约》《依法执业公约》《依法规范经营公约》,为行业自律、自查、自纠工作“加码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紧箍咒”作用,促进行业规范化、健康化发展。同时,加强医疗美容行业领域广告监测力度,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湘市监广〔202037),利用监测平台开展定向监测、专项监测。

(二)关于“对我省医美整形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有必要进行修订和完善,甚至重新立法”的建议

目前,与医疗美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属于行政规章,于20025月正式施行,20161月进行修正。下一步,我委将把你们的建议及时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争取适时提请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三)关于“探索建立我省医美整形行业新型监管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健全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医疗美容的政府监管力度。2021年,我委联合省公安厅等8部门印发了《湖南省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详见湘卫函发〔202116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工作开展时间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则,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协作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一盘棋”的格局。针对你们提出“引进负面清单和消费者评价体系”的建议,我委将认真组织研究,积极探索推动。

(四)关于“切实落实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建议

由于医疗美容机构数量多,无证机构开展医疗美容隐蔽性强,警惕性高,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无规律,群众缺乏相应的病历资料,因此案件难发现、难查处。下一步,我委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参观、以案释法、网络授课等多途径充实基层卫生监督员专业知识水平,提升办案能力;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纳入常态化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生活美容机构、大型宾馆等重点单位加大巡查力度,不定期对出现问题的场所进行“回头看”,做到违法必究,有案必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我委也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完善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配合协作,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和优势,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建立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长效监督机制。

(五)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黑色医美上游机构”的建议

近年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医疗美容类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医疗美容行业涉及的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妨害药品管理,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理,综合运用人身罚、财产罚、信用联合惩戒等多种措施予以打击。对于违规组织医疗美容培训,触犯刑律的,将依法严惩。

(六)关于“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美行业的审批和监管,严把行业准入和执照关”的建议

我委将联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的审批和监管。牵头进一步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管理,对医疗美容科室核定到二级诊疗科目,按要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备案,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相关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医疗机构、医师信息查询制度,推动医疗美容机构公开执业信息。充分发挥各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作用,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范围,对新设立的医疗美容服务市场主体,一律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对存量的医疗美容服务市场主体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确保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范围表述规范、标准一致。

(七)关于“要加大宣传、让公众知晓微整形的危害,避免盲目跟风”的建议

我委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医疗美容常识,指导督促医疗美容机构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促进行业自律。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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