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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6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6 10:27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6号建议的答复

滕绪国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出的《关于加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建设的建议》(第1046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设置规范。20211月,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制定印发了《湖南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置指南(第一版)》(详见湘肺炎机制防发〔202112号文件)。20222月,为指导各地做好聚集性疫情处置期间的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统筹调配等应急准备工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制定印发了《湖南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调配方案(第一版)》(详见湘肺炎防指防发〔202289号文件)。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置集中隔离场所3319处,隔离用房间326186间,各市州集中隔离点储备规模均已达到国家提出的每万人40间的工作要求。长沙县积极建设大型集中隔离场所,上水堂国际公寓位于长沙自贸临空区人民东路以北、临空北路以东区域,由南北两个地块组成,总用地面积约5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万㎡,其中装配式建筑约7.1万㎡,现浇主体结构及配套约3.2万㎡,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7万㎡。配建房间约2000,配套服务用房400间,总投资约13亿元,预计今年630日前建成投入运营。

(二)加强督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成立了隔离转运专班,常态化对全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抓实整改。20218月,组织4个督查小组,采取查看资料和实地督查方式,对14个市州45家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进行专项督查。各市州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工作组,下设各工作小组,安装视频监控,实行集中供餐、非接触式配餐,按要求对隔离对象进行体温等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大多数隔离场所医护人员与隔离对象配比达到250的要求,工作人员基本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按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隔离点均具备正常生活基础设施,基本有两个以上的独立出入口,有基本物资保障,观察区公共区域和出入口等重点部位有视频监控。内部均具备卫生间和流动洗手设施,除个别场所外未安装空调配备风扇外,隔离场所房间使用分体空调或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的空调。

202112月、20223月,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派出14个督查组分赴各市州,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和清明节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重点包括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发现个别地区集中隔离点储备不到位,设置不符合要求,个别隔离点管理不到位,未足额配置医护、公安、服务和工作人员,未全部实施登记造册、培训上岗、集中住宿、闭环管理等等问题。指挥部要求各地迅速整改调整,相关整改情况正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

(三)加强培训。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多次组织召开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培训会新冠肺炎疫情隔离、转运工作进行了专门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20216月,疫情防控组组织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社区排查工作线上培训。各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有关负责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专班人员社区排查工作专班人员等参加了培训。20217月、9月,省疾控中心分别召开了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培训班,各市州、县市区疾控中心业务骨干约5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重点为我省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工作相关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持续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经费保障。2021年以来,先后对疫情重灾区张家界市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5.34亿元,支持该市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的10/人可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据测算全省可统筹7 亿元用于基层疫情防控。先后调拨1000余万元资金和物资,支持疫情地区做好医疗物资保障。为推进复工复产,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支持张家界疫情防控当前增信心、长远补短板和做好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消费领域企业发展的“双十条政策措施”,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2021年全省从医保基金归集新冠肺炎疫苗采购资金65.05亿元,截至目前已支付48.28亿元。安排4亿元专项债支持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服务中心(我省标准化集中隔离场所)建设。安排我省电子健康码运维、联防联控机制运转等疫情防控经费1922.8万元。

目前,我省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和管理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但现有部分隔离场所设置还不够规范,急需改造,现有隔离场所数量不一定完全能应对大规模本土疫情爆发。您建议,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对新建、改造隔离场所的县市区予以补贴。省财政厅表示,将会同我委予以研究。根据国家和我省投入政策,市县行政区域内的卫生应急事项及市县自主实施的公共卫生项目,明确为市县级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下一步,全省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将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我省集中隔离场所能力储备,确保我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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