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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6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8-25 10:09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60号建议的答复

胡艳娟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推进“现场救护条例”落实的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结合省消防总队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内首个专门为现场救护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从构建急救知识技能普及网络、完善急救设施设备、鼓励保护救人者善举等方面对加强现场救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构建了“现场-院前-院内”急救全链条的法制保障。《条例》的出台,有效解决了现场救护“不会救、不便救、不敢救”的难题,对进一步规范公民有效开展现场救护、及时有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意义重大。

一、积极营造做好现场救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2014年,省人民医院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在伤病发生的第一现场,第一目击者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反应”的现场救护三个“一”理念。一直以来,该院持续有效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公众急救知识技能普及和学术活动,牵头成立“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联盟”,发起设立“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日”,创作易于传播的《“救”在身边》急救歌及广场舞,设置急救培训小屋,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五进”活动,大力培训师资队伍和“第一目击者”,建立起较为成熟规范的理论体系、培训体系、管理体系和传播体系。2018年,我委积极协调,联合10多家省直部门和相关组织,先后就推进公众急救知识技能普及、开展公众急救知识技能普及工作试点医院单位创建等工作下发相关文件,举行全省“救”在身边广场舞大赛,组织召开公众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普及工作推进会,确保该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积极开展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

20214月,为推进《条例》的落实,我委制定了《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实施方案》(详见湘卫应急发〔20212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2021-2023年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发展规划。目前,我委正在积极推进该项行动。

(一)全面开展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知识与技能培训

《条例》对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的规划、教材编写、培训主体、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登记管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由我委会同省红十字会组织编写培训教材,统一培训内容、课时和考核标准。

1.明确培训任务。根据《条例》要求,我委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任务,将社会层面的培训任务下达给市州,并将培训任务纳入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考核指标,有效推动培训工作的落实。主要任务是:2021年力争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培训基地的覆盖率达到50%,其中医务人员接受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培训的培训率达50%2022年力争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基地的覆盖率达到25%,其中医务人员接受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培训的培训率达25%2023年力争全省县级以上医院建成培训基地和医务人员接受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培训实现全覆盖;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基地以及医务人员接受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培训均达到50%。每个市州均要按照20211万人、20222万人、20233万人以上的目标做好培训工作,力求三年内完成社会面的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培训人数超80万的目标。

2.积极推进同质化培训。为切实抓好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解决公民“不会救”的问题,我委要求省人民医院成立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组,负责全省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教材的编写,制定同质化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考核标准,做好师资培训,指导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我委分管委领导高度重视,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编撰了《现场救护指南》《第一现场你不可不知的救命常识》等第一目击者导师培训教材。为确保培训效果,我委开发了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管理信息系统和第一目击者管理系统手机端APP。截至202158日,全省已培训相关机构257家,培训师资2089人,第一目击者59279人。

3.在院校开设《第一目击者现场急救》课堂。省人民医院自2017年起,在湖南师范大学为非医学专业的大学生开设《第一目击者现场急救》公共选修课,积极促进在校大学生现场救护急救技能普及率的提升,并由此为示范推动各高等院校广泛开展现场救护急救技能普及教育。编辑出版公共选修课教材,进一步丰富课程内容,并加强操作实践的教学力度。

(二)开展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示范县(区)创建活动

《条例》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制定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备在公共场所的配置标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理布点的要求,制定在机场、客运车站、大型商场(超市)、体育运动场馆、人流量大的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学校、养老机构等单位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备的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鼓励在其他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备。

为有效推动公众现场救护能力提升,我委根据《条例》规定,要求各地以区域人口为基础,根据培训人数、培训基地数量、急救小屋数量、AED安装数量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示范县(区)。目前,我委正积极推进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开展前期调研,科学制定创建指标,合理下达AED等急救设备在公共场所的配置标准等。

(三)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五进”活动

《条例》明确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员工定期开展培训;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纳入教学内容;特定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分期分批参加培训。

目前,我依托省人民医院成立了湖南省急救医学研究所,组建了区域性的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联盟。 20213月,湖南省护理学会成立了现场救护专业委员会,并开展了湖南省现场救护学术交流会。各地积极开展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的推广普及活动,开展了救在身边急救操大赛。如张家界市政府举办了首届湖南省万名旅游从业人员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的活动,较好地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现场救护活动,形成人人学急救的良好氛围。

省消防总队高度重视院前救护培训工作,通过和专业机构合作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推行消防救护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应急救护培训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2016年,省消防总队与省红十字会联合在全省公安消防队伍中开展了消防应急救护专业普学普训活动,要求每名消防员每年受训不少于16课时。在培训中讲解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9个救护技巧,统一进行考试、考核,培训合格者颁发红十字救护员证,稳步推进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工作。同时,将各单位培训和考试合格情况纳入全年业务考评内容,明确要求一线消防救援指战员和合同制消防员必须全部取得红十字会紧急救护证。 2020年,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共培训4500余人次,培训合格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的4423人,全省一线消防救援指战员和合同制消防员已经全员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

三、强化媒体宣传普及

近年来,我委会同相关单位积极协调相关媒体,围绕现场救护知识和技能等进行宣传普及。在湖南都市频道开设了救在身边专题栏目,定期录制应急现场救护专家谈等专题节目。在《大众卫生报》、《健康报》、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等定期发表现场救护相关知识和开展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和板报等宣传阵地,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健康教育。

下一步,我委将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力推动《条例》落地。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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