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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35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0-12-25 17:06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35号建议的答复

王爱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共建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人民政府将该项目列为省重大卫生项目建设,同意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同时挂牌湖南省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支持创建传染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并成为省级传染病疑难重症救治中心、省级传染病防治培训基地”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2010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3年)》(详见湘政办发〔202042号文件),明确采用省市共建模式,以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长沙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为基础,建设湖南省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承担全省艾滋病、寄生虫病、呼吸道疾病、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等患者的集中收治、隔离救治、诊断治疗及指导援助。我委将按照该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沙市政府表示,疫情期间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作为省、市两级定点救治医院,成功治愈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39例和阳性无症状感染者17名,为全省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阶段性胜利作出重要贡献。但该中心存在的建筑老化、负压病房及手术室缺乏等问题也逐渐突显。当前,全球、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很大,省市共建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尽快完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迫在眉睫。对此,长沙市政府高度重视,郑建新市长、刘明理副市长开展专题调研,进行研究部署,同意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在原址改扩建,采取“省市共建”“平战结合”模式,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分两期进行。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共规划建设床位960张,总投资12亿元,总建设用地面积120250,总建筑面积145800。一期建设传染病院区(北塔楼为呼吸道病区楼,南塔楼为消化道病区楼,各300张床),规划床位600张,总建筑面积91929,建筑造价6.2亿元,配套医疗设备1.1亿元,总投资7.3亿元。二期项目预备建设门急诊区、综合病区和肿瘤放疗中心,规划床位360张,按传染病病房要求布局设计,总建筑面积53871,造价3.66亿元,配套医疗设备1.04亿元,总投资4.7亿元。中心北边预留空地建设方舱医院,“平时”满足医院正常使用需求,“战时”服从国家统一调度。该项目已列为新增六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市级公共卫生重大项目及省“十四五”重大项目库,也是长沙市唯一纳入省重大项目库的卫生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长沙市政府与国家和有关部委衔接,为省市共建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项目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时,支持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联合长沙市第一医院创建传染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申报省级传染病防治相关基地或研究平台,以及与传染病防治相关的培训基地。

二、关于“省委编办根据相关标准重新核定机构编制数”的建议

省委编办表示:长沙市第一医院为长沙市卫健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长沙市传染病医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牌子,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520名,实有在编人员1170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和公共卫生救治于一体的三甲综合性医院。2009年,该办会同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详见湘编办〔200920号文件),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人员编制标准为按核定床位与人员1:1.61.8的比例配备。同时,明确提出:对同时承担有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应急救治、政府公益行为等职能和工作任务的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其从事公益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由机构编制部门按一定比例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可以由部门决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鉴于此,按照《条例》规定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省委编办认为:您提出的“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同时挂牌湖南省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根据相关标准重新核定机构编制数”等具体机构编制事项,应由长沙市卫生健康部门启动动议,并充分论证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后,按程序报长沙市委编委及其办公室审议。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将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

三、关于“省财政厅加大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的建议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此建议,表示将会同我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以研究。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并重点支持省市共建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如该项目成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财政将在建设资金方面给予适当配套。

四、关于“省科技厅在省级重大专项课题、省自然课题申报上给予倾斜”的建议

近年来,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长沙市第一医院)共申报项目50余个,大部分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共立项近30个,经费约300万元。2019年,同意其组建“湖南省艾滋病防治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 2020年,认定其为临床引导项目社会出资单位,临床引导项目只对经认定的社会出资单位开放申报端口。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厅加大了对其科研支持力度,支持其开展抗击新冠疫情科研攻关,支持4个项目190万元。

省科技厅表示,将进一步加大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的科研支持力度,在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临床引导项目、平台与人才等方面,结合专家评审结果,对其予以适当倾斜。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01113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3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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