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提〔2017〕13号A类
傅军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我省儿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356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委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办。您在提案中指出了当前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建议,有些建议与我委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高度一致,有些建议对我委很有启发性,我委将予以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不断提升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现结合相关工作进展答复如下:
一、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现状
2016年我省0-14岁儿童总人数约为1352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8.3%。全省共有2家三级儿童专科医院,447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了儿科;212家医疗机构设置了新生儿科。共有儿科床位30014张,每千名儿童床位数2.22张;拥有儿科专业执业医师10873人,其中执业医师7598人,执业助理医师3275人。每千名儿童执业医师数为0.82,虽然高于全国0.6的平均水平,但我省儿童医疗服务与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我委高度重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我委联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了《湖南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湘卫医发〔2016〕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极大地促进了我省儿童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
二、关于改革儿科医学教育培养机制的建议事项
随着深化医改的推进,我省在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改革举措。一是全力支持省内高等院校设置儿科学专业,积极协调配合省教育厅,连续两年向国家提交推荐函,2016年南华大学成功申报儿科本科专业,每年可招生培养儿科本科生45人。二是进一步完善就业、履约管理等相关政策,每年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50名。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6年全省共招生培养1721名能够提供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三是实施职称晋升激励机制。为进一步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提高儿科岗位的吸引力,我省明确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主治医师岗位。对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儿科医师晋升职称时,取消统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技术能力、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儿科医师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三、关于建立社区儿科医生队伍,完善三级转诊体系的建议事项
我省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同时加强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注重培养临床诊疗能力,使培训合格的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和全科医生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加强综合医院儿科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全科医生在社区和乡镇卫生院执业,壮大社区儿科医生队伍。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实行区域注册制度,极大地促进了优质儿科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儿童医疗服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建立完善了三级转诊体系,推动形成了我省儿童医疗服务网络。我省以省儿童医院为核心建立“湖南省儿科医联体”,以省人民医院为主体成立“湖南综合医院儿科联盟”,以此为依托,通过对口支援、远程医疗、同质化培训等手段,引导优质儿科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地区间儿科医疗服务的同质化,减少患者跨地区流动,逐步探索建立儿科分级诊疗体系。
四、关于提高儿科医生职业尊严的建议事项
诚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提高儿科医生职业尊严,严惩医闹,稳固现有儿科医生队伍”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我委将继续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督促医疗机构加强“三防四室”建设,推进实施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医疗纠纷依法解决。同时针对儿科特点,引导提供儿童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及时释疑解惑,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16年,我委联合省综治委等9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儿科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提高儿科医生的职业尊严。
五、关于提高从事儿科的相关待遇的建议事项
考虑儿科医疗服务的特殊性,2016年,我委联合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服〔2015〕1090号),将儿科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在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15%。随后,三部门再次发布《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的补充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506号),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小儿静脉输液”调整为10元/组(成人为6元/组)。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调整,充分体现了儿科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在提高儿科专业收入的同时,我省还注重提高儿科医务人员的待遇。《实施方案》中明确,我省各医疗机构在进行内部绩效考核分配中,要充分考虑儿科工作特点,通过建立儿科岗位补贴、提高儿科岗位绩效分配系数等方式,切实保证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
相信通过各部门的综合施策,同时广泛凝聚各位政协委员的智慧与力量,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会取得更大的进步。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235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