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达标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达标验收实施方案》,现将第三批县级疾控机构等级达标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县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家):天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雨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衡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娄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慈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县级乙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8家):芦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华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水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桂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嘉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花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君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县级丙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古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如有异议,可向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反映,联系电话:0731-84822089.
湖南省县级疾控机构等级达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