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12-22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对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等级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拟确认张家界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22日至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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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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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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