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为尘肺农民工患者带来福音
湖南省结防所 时间:2018-05-22
近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联合下文,对2018年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的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对我省符合救治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将通过系统规范诊治和精准扶助,改善患者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无疑给尘肺病农民工患者带来最大福音。
“此次惠民政策,遵从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简化审批流程,落实‘一站式’服务。符合条件的患者持本人身份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尘肺病临床诊断证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填写《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患者申报审批表》即可到定点机构办理审核和入院手续。”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分管负责人介绍。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报销实行一站式服务,即时结报。患者治疗结束后,由定点机构先行垫付救治救助费用,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即可出院。
据介绍,救治救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具有湖南省内户籍;2、确诊为职业性尘肺病或临床诊断的尘肺病,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认定;3、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4、参加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救治救助工作限定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在非定点机构诊治的,不享受本方案救治救助待遇。
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为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定点机构。符合条件的患者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救助资金按照 100%的比例予以救助,即免费住院;其他符合条件的患者救助资金按照 80%的比例予以救助(医保先报销65%,剩下的35%,救助资金补偿80%,个人自负20%。),相当于个人按住院费的7%交费,报销额度达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