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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脑科医院启动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

湖南省脑科医院  时间: 2016-04-06

1月中旬,湖南省脑科医院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部署和培训会议在综合楼六楼大会议室召开,刘学军副院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来自各精神科的40余名精神科医师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该院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由精卫办付文彬主任主持。精卫办谌良民副主任对国家卫计委疾控局下发的《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逐条进行了解读。精卫办罗邦安从发病报告程序、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发病报告卡和出院信息单的填写等方面对该院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实施方案进行了介绍。

为确保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并落实到位,医院成立了以谭李红院长、龚跃平书记为组长的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刘学军副院长召集各精神科、精卫办、医务部、病案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对医院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实施方案的草案进行了讨论,听取了各科室意见。

根据《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即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机构应该进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主要涉及的疾病种类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      

精神科执业医师为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人。精神科执业医师首次诊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后,将患者相关信息报告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的科室,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诊后10个工作日内,由负责信息录入的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的,在患者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出院信息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将患者信息反馈给患者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之后由社区精访专干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

付文彬主任表示,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发病报告,患者出院后,由社区精防专干定期对其进行随访管理,指导患者服药,有助于患者的康复,并减少此类患者对他人及社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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