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密切接触者 怎么办?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11-24 09:02
近期,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如果接到防控部门电话,自己成为密切接触者,该怎么办呢?
密切接触者是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 防护的人员。对于通过多次核酸检测方式(如高风险职业人群的定期核酸检测)发现的病例,其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时限为从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起至隔离管控前。由流行病学调查专业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活动轨迹等大数据信息,依据以下原则判定密切接触者:(1)共同居住生活人员;(2)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者;(3)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4)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5)在办公室、会议室、车间、班组、宿舍、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6)密闭或通风不良环境下共用卫生间、共乘电梯、共餐(同桌/邻桌/频繁经过)、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7)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 1米内)人员, 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8)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9)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密切接触者判定时,优先判定和管理与病例接触频繁、持续时间长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密切接触者,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对于较为复杂的病例活动场所(如餐厅、娱乐场所、超市等密闭空间场所),需结合场所监控录像、消费记录、场所类型、环境状况、通风情况、个人防护情况等综合研判,基于研判结果,可适度扩大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
对密切接触者,目前的管控措施是“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期限为自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暴露后算起。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一旦检出阳性,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实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如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做好以下几点:
1、立即戴好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找一个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或空旷无人区域,尽量不流动、不接触其他人员,做好临时自主隔离,等待专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如果正在单位或其他公共场所
请使用手机或保持较远距离,告知单位、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相关情况,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临时隔离,等待转运。
3、如果正在乘坐公交车、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请立即告知车上工作人员(如乘务员、司机等),或尽快下车,告知站点工作人员,配合临时隔离,等待转运。
4、努力回忆近期去过哪些场所
可通过查看手机里支付宝、微信、信用卡等消费记录,帮助找回记忆。确定自己在什么时间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在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时需如实告知流调人员,必要时需提供某场所某时间段的穿着描述或照片。
5、仔细思考接触的人群有哪些
将近期的居住地、工作地、生活地、活动停留地的接触人群,如实、主动告知流调人员。并及时电话通知与你近距离接触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接受调查。
6、手机充满电,保持电话畅通
等待流调人员的流调。并如实向流调人员报告近期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切勿瞒报、漏报。
7、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按工作人员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定时核酸采样检测等。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工作人员,以便及时通过规范途径送送医救治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