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对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经审核专家提交的评审意见,拟确认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等三所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9日至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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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