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湘人社函〔2017〕98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确定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
救助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印发的《湖南省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卫疾控发〔2017〕2号)和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制定的《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实施方案》(湘卫疾控发〔2017〕4号)精神,在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自愿申报、省卫生计生委推荐并征求市州人社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益性、可控性、方便患者就医、具备相应诊治能力等原则,现确定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等23家医疗卫生机构为第一批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名单附后)。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的具体流程;各级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要抓紧与当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谈判协商确定单病种限额标准,完善和落实医保基金结算办法,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政策维护和医疗救治费用结算拨付。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定期联合相关部门抽查评估,加强对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要尽快做好院内结算信息系统改造,配合做好支付谈判和服务协议签订等工作,确保政策迅速落实到位,确保基金效益充分发挥。
各地在尘肺病农民工医疗定点结算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 系 人:邓圣明
联系电话:0731-84900326
附件: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名单(第一批)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厅城乡居民医保处)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
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定点医疗
卫生机构名单(第一批)
地区 | 单位 |
省本级 |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
株洲市 | 株洲市职业病防治中心 |
衡阳市 | 衡阳市中医院 |
水口山职工医院 |
邵阳市 | 邵阳市中医医院 |
邵阳市结核病防治院 |
武冈市中医医院 |
邵东县人民医院 |
岳阳市 | 岳阳市职业病防治医院 |
常德市 | 常德市职业病防治所 |
石门县中医院 |
张家界市 |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
益阳市 | 安化县人民医院 |
郴州市 | 郴州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所 |
嘉禾县人民医院 |
永州市 |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怀化市 | 怀化市中医院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娄底市 | 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 |
娄底市职业病防治医院 |
涟源市职业病防治医院 |
新化县职业病防治院 |
湘西州 | 湘西州疾控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