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达标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达标验收实施方案》,现将第二批县级疾控机构等级达标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县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家:芙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醴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蓝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县级乙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家:桑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衡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桃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凤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株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如有异议,可向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反映,联系电话:0731-84822295。
湖南省县级疾控机构等级达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