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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爱卫办关于对常宁市待命名“湖南省卫生城市”进行公示的公告

  时间: 2016-12-02

20161114-16日,湖南省爱卫办按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常宁市创建湖南省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考核组认为,常宁市通过多年扎实认真地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解决社会关心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使广大群众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文明卫生意识得到提高,城区整体卫生水平基本达到《湖南省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根据《湖南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保证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省爱卫会决定对常宁市待命名湖南省卫生城市进行公示。公示期到20161231日止。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雅路30   湖南省爱卫办

联系电话:0731-84822232       编:4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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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爱卫办关于对常宁市待命名“湖南省卫生城市”进行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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