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机关处室职责分工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6-04-06
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工作机关处室职责分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90号)精神,现将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解到委机关各相关处室。
一、办公室
(一)统筹计划生育高端协调,组织安排上级进行的全局性、综合性计划生育工作检查、督查、考核,副部(省)级领导带队的工作调研、考察;
(二)参与起草计划生育重要文稿,组织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三)负责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
二、人事处
(一)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指导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三)承办全省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系统全省性表彰工作。
三、规划与信息处
(一)拟订全省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区域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二)承担省属计划生育项目管理工作;
(三)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与分析工作;
(四)组织指导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四、财务处
(一)承担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二)审核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三)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法制处
(一)组织起草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全省计划生育政策;
(二)负责有关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承担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指导全省依法行政,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
六、基层卫生处
(一)监管乡村医生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二)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工作。
七、妇幼健康服务处
(一)拟订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技术服务质量;
(二)指导全省出生缺陷防治、生殖健康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鉴定工作,组织开展爱心助孕工作;
(三)规范孕产妇B超检查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四)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全省出生人口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八、综合监督处
(一)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督导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二)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
(三)负责打击“两非”行为的监督;
(四)协助纪检监察部门督查督办计划生育重大案件。
九、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
(一)承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湖南省人口学会秘书处工作;
(二)指导和督促全省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
(三)负责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单位的创建评选工作;
(四)组织实施省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工作,指导市、县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五)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研究,提出完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一)研究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三)组织和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十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
(一)拟订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
(二)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
(三)建立省际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基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
(四)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应用和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宣传处
(一)拟订全省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计划生育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以及新闻宣传规范化管理和舆情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省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并指导本系统进行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宣传工作;
(四)组织开展人口文化研究,承担省人口文化促进会秘书处工作,承担或协调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或主办出版的计划生育报刊在我省的相关工作。
十三、科技教育处
(一)拟订全省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研项目和科研基地建设;
(二)负责全省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十四、国际合作处
(一)组织指导全省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人员培训与工作考察;
(二)指导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十五、驻委纪检组监察室
(一)组织开展对计划生育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负责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工作及重大项目的监督;
(三)参与对全省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罚没收入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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