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后发现密切接触者和可疑症状者怎么办?
红网 时间: 2020-02-18
当前,全市企业等集体单位陆续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指导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科学规范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长沙市疾控中心推出“复工防疫”专栏,就企业复工防疫常见问题进行权威解答。
企业摸底排查发现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应如何进行处置?
用人单位应立即将密切接触者信息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按要求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观察期限为返工或可疑暴露后14天。
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纳入当地政府、社区统一管理,单位也应及时了解相关员工健康状况等信息。如在单位宿舍进行医学观察的,应将其安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
指导观察对象进行餐具和室内环境消毒。餐具煮沸消毒。为观察对象准备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督促其每天对经常触碰的物品消毒,如床头柜和生活必需品等。
指定的管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与观察对象近距离接触,尽可能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减少与观察对象用品的直接接触。
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
企业发现可疑症状者怎么办?
在单位进行医学观察的员工一旦出现以下任何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应立即向本单位防疫工作组报告,单位则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如排查结果为疑似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已返工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佩戴好口罩去医院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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