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

湘西保靖:提高报销比例推动医疗救助帮扶

湘西自治州卫生计生委  时间: 2017-10-25

“家父因脑中风住院,第一时间享受到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目前正接受医院住院治疗。如果没有医疗帮扶,我还不知道该怎么给父亲治呢。”近日,家住湘西自治州保靖县迁陵镇利福村村民陈某如是说。这是湘西自治州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帮扶工程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的一个缩影。

保靖县自10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重特大疾病患者、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扶贫特惠保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及财政兜底等方式,使住院可报费用报销比例达到100%(除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外,未经转诊程序的不得超过90%)。

同时,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城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县外州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州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只需提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贫困证明、医疗救助帮扶申请表等,不需交纳住院预交款;出院时进行一站式结算,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救助对象在州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付即补;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凭相关材料到县内城乡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保报销,然后到县政务中心医疗救助帮扶一站式窗口报账。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湘西保靖:提高报销比例推动医疗救助帮扶

10770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