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雨花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与生命安全,促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2015年雨花区卫监所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雨花区卫生监督所于7月24日对跳马镇石燕湖旅游景区所有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
此次共对景区6家餐饮单位及农家乐进行了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部分餐饮单位卫生法律意识淡薄,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设备、设施不齐全、不完善,食品采购、入库、贮存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意识淡漠,食用原料的采购使用无专人管理。
针对检查情况,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有问题的餐饮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采取以下措施做好规范工作:一是严把许可关,提高许可门槛,对硬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仍不到位的坚决不予许可;二是加强对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强化旅游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力度,督促其加强自身卫生管理;三是加强对所有食品原料采购环节的索证、索票管理,加强食品留样管理,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四是将日常监管和集中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处,同时动员全社会参与到餐饮业监管行列中,正确引导群众、游客的餐饮消费,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高游客自我防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