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

郴州市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检查

  时间: 2016-04-06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医学证明文书,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郴州市卫生局于32528日组织开展了《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由市卫生局三位副局长带队,抽调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市妇幼保健院专业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管理机构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是县市区卫生局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使用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情况、《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情况和有关资料管理情况。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下阶段,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规范办证流程。进一步强化培训,严格依法依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的10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利用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定期、不定期实时监控,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妇幼保健工作日常督导。同时,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设置前置条件或办证主体不合法又不整改到位的地方进行跟踪督办。对违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郴州市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检查

1077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