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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基层卫生(新农合)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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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6-05-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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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关于印发2016年湖南省基层卫生(新农合)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

现将《2016年湖南省基层卫生(新农合)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20163月9日 

 

2016年湖南省基层卫生(新农合)工作要点

2016年湖南省基层卫生(新农合)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继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坚持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和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有序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对口支援措施,切实做好新农合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湖南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贯彻落实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相关任务

(一)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精神,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各地按照新的行政区划设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相关文件要求,以区域内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结合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整合的相关规定,重新制定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科学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设置好中心卫生院,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2.积极配合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出台基层首诊具体政策措施,促使病人向下流动。

3.督促各地落实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的意见》(湘卫药政发〔2014〕1号)。 

4.完善编制管理。协调编制部门,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新标准,即全省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每1000人服务人口配备1.4人的标准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1000人服务人口配备1.0人的标准核定。 

5.完善专业人员招聘政策。督促各地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工作,保证卫生计生部门人员招聘自主权。

6.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

7.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规费减免政策、水电费与同类事业单位同一缴纳标准政策。

8.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确保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二)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做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的试点工作。

(三)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华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科医生、公共卫生、社区护理三类人员参与的“竞技练兵、展我风采”为主题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

二、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继续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继续将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到位情况纳入全省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范畴。 

(二)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出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调整文件,逐步建立以效果为导向、按项目量化拨付经费的机制。出台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及政府购买服务文件,明确乡村两级工作职责、规范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完善经费分解和拨付等制度。

(三)从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入手,在全省全面推行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不断提高履约率和续约率。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规范开展各类项目,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 

(四)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改进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内容。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全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同时做好迎接国家考核准备。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测工作。

(五)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开展项目服务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活动,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扎实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基层卫生机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2.0版的推广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省级基层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使农村居民健康信息全部进入健康档案,确保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和管理,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性。 

(二)完成基层卫生信息系统3.0版升级改造工作,并开展试点。 

(三)完成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一体机发放工作,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一体机使用管理规范,特别是就健康一体机的使用范围和服务费用,以及心电诊断协助机构的服务进行明确界定,确保健康一体机发挥应用的效能,为基层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一)切实做好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共下达了2016年两批对口支援任务。全省由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以及国家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比照西部开发政策县和少数民族县共60个县的240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省内的240所乡镇卫生院。相关地区要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58号)、《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511号),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湘发〔2013〕3号)中有关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分解对口支援任务,签订支援协议,强化支援监管,确保对口支援工作落到实处。 

非对口支援项目县及其他地区要比照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对口支援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本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与管理水平。

(二)在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远程会诊和远程诊断报告系统试点工作,帮助偏远地区提升服务能力。

(三)组织协调相关中介组织、群众团体,利用公益项目,对基层开展免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四)通过组建医联体、对口支援等方式,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推动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管理

(一)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管理。

1.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教职工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宿舍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4〕2号)精神,将全省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宿舍建设统筹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继续加强建设。 

2.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重新制定《湖南省 “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标准与考核办法》,推进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顺利开展,到年底全省3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创建标准。 

3.对2011-2015年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公转房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收集相关图片资料,完成《湖南省2009-2015年乡镇卫生院公转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料汇编》。 

4.协助做好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初级及以上医务人员片区津贴发放工作。

5. 做好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配备工作。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1.全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规范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和管理。通过申报创建,评选一批全省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多渠道提升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6月底前完成全省2015-2016年度社区全科医生培训,12月底前完成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培训。 

3.加快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推广医联体、签约转诊、互联网+医疗、医养结合等模式,开展检验、远程医疗、健康教育等第三方购买服务,通过延长服务时间、推行预约诊疗等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4.联合媒体开展社区卫生系列报道活动,展示基层综合医改成果和社区卫生面貌,积极营造医患和谐的良好局面。

5.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备工作。

(三)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

1.将贫困地区村卫生室项目建设纳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体规划。

2.制定实施《湖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村卫生室管理,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

3.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南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继续推进以机构设置与建设、人员配备与管理、业务管理与服务模式、基本药物与设备设施管理、资产及财务管理、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4.有序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其中14个试点县市区今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达到90%;其他县市区选择部分乡镇进行试点,力争今年年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乡村医生签约乡、村试点面均达到60%以上。 

5.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开展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在全省继续招收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学员,鼓励各地争取资金开展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二是做好2013年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学员执业考试及回乡执业工作。三是做好2014年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学员毕业实习工作。四是协助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

六、高度重视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管工作

进一步健全新农合运行机制,完善医疗费用指标控制体系,严格协议管理制度。健全基金支出进度和动态监测分析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和病人回访制度、医疗服务和费用现场审查稽核制度,落实“三级”公示制度,加大对弄虚作假、骗(套)取基金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规范和处理。要重视国家即将开展的新农合基金专项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新农合基金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对2014-20152个年度的新农合基金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落实限期整改措施,保障基金安全。 

七、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平稳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全省统一步调,优先整合政策,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在整合政策的基础上,再整合经办机构,实现“七统一”,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地在整合城乡医保制度的过程中,要确保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基金安全,整合后各项制度紧密衔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不下降。

八、其他工作

(一)完成2016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继续落实“湘信.善达农村医疗援助公益信托计划”。 

(三)完成新农村建设、民族工作、区划调整等9项社会事务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情况调研。

(五)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口支援等项目落实情况的暗访督查。

2016年湖南省基层卫生(新农合)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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