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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 索引号:430S00/2016-99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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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6-04-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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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各市州卫生局、爱卫会,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

现将《湖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标准(2012年版)》要求,全面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深化内涵、狠抓质量、突出实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3815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湖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按照国家相关部署和《湖南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见湘卫疾控〔200816号文件)的要求,近年来,我省稳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下简称行动)。截至2012年底,全省已有50个县市区启动了行动,其中39个县市区获国家行动办审核认可。为切实加快行动实施进度,突出工作实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和全国爱卫办下发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到2013年底,全省各县市区均启动行动

(二)到2015年底,全省有60%以上县市区达到如下目标:县市区居民对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的知晓率不低于45%,采用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指导工具的人数比例不低于30%,每天摄入蔬菜、水果达标的人数比例不低于60%,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0%,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下降到9以下。

(三)各地工作信息上报率与审核率达到95%以上,到2015年底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评价方案完成评价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启动行动2013年底前,尚未启动行动的县市区应完成下列基本工作任务。

1.按要求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有承担行动职责的类似领导小组者可以不用重新成立,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工作会议。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推动日常工作。

2.制定行动方案或计划,将行动纳入各有关单位目标管理,召开相关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

3.开展行动相关的现场健康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直接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应包括饮食和身体活动内容,活动中应推广健康支持工具,每次活动留有影像、图片、总结、相关媒体宣传报道等可评估的活动资料。

4.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的要求,当年启动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餐厅(总数不少于3个)及其他健康支持性环境(至少1个)的建设。

5.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相关主题媒体报道不少于4次。

6.按照行动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及时上报并逐级审核工作数据。

(二)持续推进行动

各县市区应持之以恒开展行动,结合当地政府和各部门开展的日常工作,不断丰富行动内涵,具体任务为:

1.完善工作机制。

1)各级行动办公室要在上级行动办和本级行动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本级行动方案,做好科学指导、组织实施、信息上报和绩效评估工作。

2)各市州和县市区领导小组和行动办公室要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出台支持性政策、策略及措施,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政策宣传,组织有关部门,多形式多途径深入开展行动。各市州和县市区疾控中心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指定专人负责,将行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落到实处。

3)各级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卫生部门要主动联系宣传、教育、体育、新闻广电等部门,科学指导合理膳食,积极营造运动健身环境。支持妇联、科协、老龄委等社会团体和学会、协会共同参与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围绕行动的主题,采用多种形式与企业、团体、非政府组织以及个人合作,规范合作方式,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自在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的力量和作用,形成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合力。

2.开展宣传教育。

1)各地要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以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为内涵,以我行动、我健康、我快乐为口号,积极宣传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核心信息。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实施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日等各类健康主题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省和各市州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大型的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宣传活动。

2)各级行动办要积极营造舆论环境,主动联系当地的主流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对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和长期跟进。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可在当地电视台设立健康频道或栏目,利用网络、手机、微博客等新兴媒体,以互动方式开展公益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和受众覆盖面,形成鼓励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社会氛围。

3)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健康长走比赛、健康生活方式知识传播竞赛、健康生活方式大使选拔赛、健康生活方式书画摄影展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行动的主动性。

3.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各地行动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健康城市、健康城镇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加强对已建设的健康支持性环境的维护与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每年新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不少于3个。

4.研制推广适宜技术和工具。

1)省级和各市州行动办要组织研发适宜技术和工具,省级行动办公室每2年至少研制出1种适宜技术或工具。各县市区行动办每年至少推广适宜技术或工具1种以促进居民提高健康意识和养成健康行为。对经过评估的成熟技术和工具,省行动办公室将及时上报,接受国家行动办的评估、筛选,适时进行推广。

2)各县市区要大力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认真组织技术培训,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每年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不少于200人,培训内容包括: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工作手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适宜技术和工具。

5.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各地行动办公室根据本地主要健康问题,围绕重点人群(如学龄儿童,妇女、临床医生、职业人群、流动人口等)和重点场所(如学校、医院、单位、酒店、小区、超市、药房、理发店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维持健康体重、营养标签教育、理性饮酒、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省行动办将及时转发国家行动办制定并下发的专项行动指导方案。

6.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省级和各市州行动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开展管理和技术培训,各县市区行动负责人和技术骨干接受培训的比例达到100%。培训内容包括: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防治骨质疏松知识要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适宜技术和工具、专项行动方案等。

三、管理与督导评价

(一)省卫生厅、省爱卫会将定期组织对各地 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导。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及时上报和审核工作数据。省行动办将定期对各地工作数据上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对发现的迟报、不及时审核、虚报和漏报等现象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市州行动办要按照国家行动办下发的第一阶段行动(2007-2015年)评价方案的要求,开展“行动”周期效果评价,并于2015年底前完成现场调查工作,及时上报数据。省行动办于2015年底前完成现场调查工作,并及时将评价结果上报国家行动办。

湖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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