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12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10-31 16:45
湘卫提〔2025〕48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712号提案的答复
王勇等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落实“三孩”政策新要求促进母婴护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妇联的提案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强化规范管理。省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家庭母婴护理服务规范》(SB/T10984-2013)、国家标准《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GB/T 33855-2017)和《家政服务—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GB/T 31771-2024)对母婴护理服务进行监督管理。我省制定了地方标准《母婴生活护理员等级评定》(DB43/T1048-2015),规范了母婴生活护理员从业体系。省妇联指导巾帼家政发展促进会出台《湖南省巾帼家政服务机构评价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母婴护理服务质量控制体系。
(二)协同助力发展。省妇联等15部门制定下发《巾帼家政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湘妇字〔2025〕8号),聚焦巾帼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培育20家国家级3A级以上巾帼家政企业,培训10万名巾帼家政服务人员,帮助100万名妇女就业创业。省妇联指导组建省巾帼家政发展促进会,并通过协会鼓励制定行业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和规范,实现行业内部自我管理和约束,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提高服务能力。为提高家政人员技术水平,2024年,省妇联牵头举办“湘女铸匠心 建功新时代”全国巾帼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选拔赛暨湖南省第四届巾帼家政服务技能大赛,比赛内容涵盖家庭护理、婴幼儿照护等多个领域。
(四)完善服务链条。鼓励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申办月子中心,利用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母婴护理、母乳喂养、产后康复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为住院分娩的产妇及新生儿提供“一站式”服务,形成了医疗机构从产前、产中到产后的多样化服务闭环。据统计,全省已有30余家妇幼保健机构开设了月子中心服务。
(五)大力倡导推广。我委会同妇联等部门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母婴护理行业的重要性和发展前景,提高社会对该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同时,推介优秀母婴护理机构和优秀从业人员的典型事迹,树立行业标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充分吸纳你们的建议,发挥政府引导、部门协作、行业自律的作用,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监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打造安全、专业、优质的母婴护理服务。
(一)多部门协调联动,完善行业监管体系。我委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协调市场监督、人社、民政、消防、妇联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在部分市州试点创新治理模式,合力推动母婴护理行业的规范运行、长足发展。
(二)持续完善行业标准,加强母婴护理体系建设。我委将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妇联等部门,在充分调研省内行业现状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组织有关单位针对母婴护理服务实施、服务质量监督等环节制定相关标准。鼓励采用先进的国际标准,探索制定配套、合理的企业标准,填补母婴护理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空白,推进母婴护理服务优质化,加强社会母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三)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自治。进一步发挥省巾帼家政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培育组建母婴护理服务行业协会,推广和规范行业标准,搭建沟通渠道,促进市场有序竞争,推动母婴护理技术、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助力行业发展。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行业服务能力。我委将联合省妇联,利用医疗机构专业优势,积极推动构建政府引导,企业、社会组织、院校参与的人才培训模式,加强母婴护理人才的培养。强化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动员参加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母婴护理能力提升。配合省妇联开展主题宣传,深度挖掘母婴行业典型,增强母婴护理从业者的职业荣誉感;建立家政服务公共服务数字平台,为母婴护理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感谢你们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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