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62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10-31 16:29
湘卫提〔2025〕27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162号提案的答复
陈潇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外包经营行为助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162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清理摸底的建议。2024年10月,我委组织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对外承包、出租、合作科室工作排查,发现6家医疗机构11条问题线索,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问题线索移交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进行核查处理。同年11月,组织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开展医疗机构名称、类别、诊疗科目等相关信息清理工作,并对2000年以来市县公立医院出租、承包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存在租赁情况10家医疗机构已整改到位。2025年6月9日,我委再次组织开展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出租、承包行为排查整治工作。
二、关于逐步予以规范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同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予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依法给予处分。我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违规出租、承包医疗科室行为。对于允许外包的后勤和非医疗服务等领域,在严格规范外包准入程序和条件的基础上,明确责任主体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并建立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服务标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坚决予以清退。
三、关于加强公益考核的建议。2022年5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出台《湖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详见湘人社发〔2022〕24号文件),明确提出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不得将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健全科学合理考核体系,引导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益职责。2023年1月,我委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湖南省实施细则》(详见湘卫医发〔2023〕1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履行相应社会责任和义务,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在三级医院评审过程中,严格审核医院公益性指标落实情况,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反映公立医院公益服务水平。
四、关于强化综合治理的建议。2024年8月,我委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规划指导意见》(详见湘卫医发〔2024〕7号文件),加强公立医院整体规划布局,根据区域人口分布、医疗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的数量、规模和功能定位。引导社会办医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分析服务半径和覆盖人群,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布局,提升健康服务可及性和均衡性。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组织新一轮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一案一策”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对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或将有关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持续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创新医疗监管方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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