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99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8-26 11:57
湘卫提〔2024〕43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99号提案的答复
姚晨姣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技赋能,进一步提升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效能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规划”的建议
去年以来,我委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3〕3号)要求,统筹建制乡镇、行政村和服务人口数量,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对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现有非建制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进行整合。鼓励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合建中心村卫生室。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方便人民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持续推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二、关于“健全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议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委联合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允许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允许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同时,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和基层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不断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人才引进机制,继续推动人才引进工作走深走实。
三、关于“创新用人机制”的建议
为激发广大基层医务人员活力,我们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保障发放基本工资的前提下,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确定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法,自主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及连续工作5年以上有职称的临聘人员可通过考核考评择优办理入编手续。选拔一批优秀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进一步保障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让好医生“沉下去、留得住”。
四、关于“提升基层全科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全面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推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学生毕业后免试进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乡村振兴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同时,设立基层全科医生津贴,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工资水平相衔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基层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加大保障力度,让群众在家门口看得上病、看得好病。
五、关于“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建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付费构成和标准,强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重点向签约团队倾斜,推动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纳入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并按门诊统筹政策报销。搭建省级家庭医生签约平台,推进线上电子化签约和随访,并将信息平台记录的服务行为,作为评价家庭医生服务履约的重要指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区域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数据融合,助力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
六、关于“助推医疗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推广”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积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完成省政府投资建设的四期远程诊室项目建设,在脱贫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了一批标准化远程诊室。有序推进县域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等资源共享中心建设。截至2024年5月,累计开展远程影像诊断、心电诊断各50余万人次,远程超声1万余人次。
下一步,我委将对基层卫生信息系统3.0进行提质改造,增加基层急需的功能模块,提高基层卫生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
七、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40个脱贫县县级医院,为受援医院引进适宜技术、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建设重点专科。遴选15个省级边界县县级医院与上级三甲医院专科合作共建,提升边界县医疗服务能力。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巡诊派驻服务,持续保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现状,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推动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升农村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持续补短板、提能力,提高居民获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