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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25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8-26 11:38

湘卫提〔2024〕51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25号提案的答复


郭细军等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新时代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425号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战略定位,构建全方位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工作,要求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推动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多位省领导专题调研人口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指示批示。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将人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保障,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发〔2022〕11号)。省人大常委会两次修订《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政协将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纳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

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加强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定期开展人口信息清理。对接民政部门婚育一件事一次办、人社部门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等公共服务信息;加强与公安户籍人口、教育学籍信息等数据校验验证,以身份证号码为索引形成全省统一的人口监测基础数据库;与民政部门共享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信息;与统计、税务等部门互通共享人口信息。对全省人口数据主要指标跟踪监测,实现多维数据挖掘分析,直观展现人口基础情况、生育状况、人口与社会等数据分析结果,为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研判人口形势、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供依据。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倡导简约适度、文明向上的婚俗新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省教育厅积极推动生命健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督促指导大中小学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程,利用学校、课堂等阵地加强生命健康、生殖保健等相关内容的教育。我委建设健康促进服务阵地25个、新型婚育文化阵地21个。通过各类媒体广泛提倡适龄婚育,制作推出三孩家庭观察综艺类节目《三孩来了》和科学育儿观察纪实类节目《王牌育儿师》等。

下一步,我委将立足体系构建,积极推动各地将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作为“大事”和“急事”来抓。争取财政支持投入,争取制度性突破,形成常态化的投入机制。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制定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措施。

二、关于强化整体推进,构建全覆盖政策体系

一是推行育儿津贴补助。全省部分有条件地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补贴。长沙对依法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发放一次性补贴每孩1万元。邵阳市邵阳县、郴州市资兴市,永州市新田县、宁远县,湘西自治州保靖县、花垣县等地出台生育支持政策,发放生育、入托、辅助生殖服务补助等。

二是完善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措施,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与生育保险,进一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2021年8月,我委联合省医保局发文,将参保女职工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2024年1月,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号),解决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的问题。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升了不孕不育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

三是加大抚育支持力度。教育方面,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学生资助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各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省财政厅计划出台普惠托育相关补助政策,减轻家庭负担。住房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了《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工具箱》,通过降低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真金白银”政策,减轻多孩家庭购房压力。长沙市推出了“以租换购”“多子女家庭购房”等系列政策,调整优化改善性住房限购政策。邵阳市、岳阳市、郴州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等5个市州均出台了多子女购房补贴政策。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婚育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施保障,改善居住条件。截止目前,全省正在实施困境儿童家庭住房保障2058户,实施有未成年子女家庭住房保障80498户,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房保障2018户,正在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保障31612户。假期方面,推动修订《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同时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做好育儿假等生育假权益保障,支持鼓励用人单位实行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的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会同相关单位,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持续优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奋力打造生育友好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关于提升服务能力,构建全周期保障体系

一是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在保障孕产妇健康方面。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红色妊娠风险孕产妇由县、市、省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共同动态监管,2023年共动态监测2622例、发现不宜妊娠1323例、及时终止妊娠1290例,大大降低了母婴安全风险。全覆盖式开展危重救治体系评估,加快推进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依托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等6家省级救治中心对重点地区、重点机构开展“飞行检查”,并组建急救专家组24小时全方位兜底危重症救治。在保障儿童健康方面。启动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创建。全省开设儿科的医疗机构2289家,能提供住院服务的1497家,有儿科床位31934张,每千名儿童床位数2.46张。规范开展儿童健康管理、营养改善、早期发展和婴幼儿营养与喂养提升项目,科学普及儿童健康知识,切实加强儿童营养、近视、口腔、心理、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服务。依托省儿童医疗质控中心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儿科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基层儿科常见病和多发病首诊率、治愈率,降低发病率。

二是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我委贯彻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全面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家支撑、社会参与”工作机制,依托婚前医学检查等“八免三救助”项目统筹实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服务,11个项目服务指标均达90%以上,先天性结构畸形、功能性出生缺陷、先天性遗传代谢病3个救助项目完成率均居全国前三名。2023年,全省严重致畸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5.17/万,较上年下降7.68%。出台《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7年)实施方案》,健全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80%以上县市区建立了婚前检查、孕前检查、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90%以上县市区设置了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与诊断机构市州全覆盖,基本实现“县级能筛查、市级能诊断”。

三是切实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一方面增加托位供给。2020年以来,我省共争取中央资金3.83亿元,建设普惠托育服务项目308个。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纳入2024年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计划增加4万个普惠托位。着力建设家门口、单位门口托育机构,鼓励幼儿园开设托育。截至5月底,今年已新增普惠性托位21175个,任务完成率52.94%。出台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措施,推进医育结合,助推托育行业发展。部署开展托育宣传“八大行动”,全面提升社会对托育的了解度和信任度。推荐长沙市成功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继续联合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开展省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创建,并择优推荐申报第二批全国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与省总工会共同推动用人单位办托育,成功推荐3家单位获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近三年,省总工会共拨付专项补助资金260万元用于托育服务工作。省教育厅积极落实国家要求,鼓励各地幼儿园在满足3—6岁儿童入学的基础上,支持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2023年,全省共有812所幼儿园开设了888个托班,招收12637名幼儿开展托育服务,成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力补充。同时积极加强托育人才建设,省教育厅指导相关中高职院校依托自身办学优势,扩大托育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全省27所高职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等相关专业点73个,在校学生4万余人;150余所中职学校建有相关专业点150个,在校学生6万余人。另一方面加快行业发展。省市县各级依托妇幼保健院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省级建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员培训基地、省早教托育学会。组建省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首批聘请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监督管理等领域专家120人。2023年,我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评选首批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5个。联合省计生协评选首批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39家,各市州评选市级示范性机构150家。今年,拟在原基础上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托育机构评选。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统筹产科儿科医疗资源,开展母婴安全保障行动,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切实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保驾护航。以实施普惠托育“护蕾”行动民生实事为契机,着力增加“家门口”和“单位门口”托育服务,优化托育服务供给。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手段,积极开展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宣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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