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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76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8-26 11:27

湘卫提〔2024〕44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76号提案的答复


李文等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构建乡村医卫体系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点结合,夯实乡村医疗服务基础”的建议

一是推进医养结合。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残疾人照护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推进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和家庭病床等技术制定和服务规范,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同时,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确保医疗安全。二是加强公共卫生科室建设。2023年,省委农办、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详见湘农联〔2023〕93号文件,以下简称“湘农联93号文件”)明确,“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开展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配备公共卫生总师,全面负责公共卫生工作。在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哨点)。完善多渠道传染病监测体系,提高智慧化多点触发预警能力。”近年来,我们依托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和发热诊室建设。2023年初,将2亿元省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门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传染病防控所需的制氧机、肺功能仪、救护车等医疗设施设备。三是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组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8万个,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拓展”,全人群签约率达到国家任务目标。四是促进中西医结合。2021年,省委省政府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全覆盖”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当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重点民生实事建设成效,省中医药局在基层中医药服务“四有”(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服务)目标全覆盖基础上,对全省776个中医馆进行全面提质升级,并在108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开展“中医阁”建设。同时,连续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全覆盖”师资培训班,培训培养骨干师资360余人,依托104个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持续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巩固深化中医药服务“强基层”工作。省医保局表示,目前我省医疗机构制剂目录收载制剂777种,其中西药制剂80种,中药制剂697种;除按国家统一规定的892种中药饮片纳入支付外,本省中药饮片目录还收载饮片568种,其中传统饮片131种、非传统饮片437种。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中医类诊疗项目为130种,占中医可收费诊疗项目的91%,全额纳入报销的甲类项目为113项,占比86.92%。

二、关于“多线发力,建强乡村医疗服务队伍”的建议

一是加强基层卫生本土化培养。在国家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免费培养的基础上,我省自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主要面向乡镇卫生院的基层卫生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目前已培养6070人,有效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2024—2025年,我省将继续开展基层卫生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同时鼓励各地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专业人才学历提升。二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2023年,湘农联93号文件明确,统筹县域内医疗卫生人才资源,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根据基层发展需要和群众就医需求,通过向乡镇卫生院派驻业务院长、共建特色科室、开展医药护技和管理人员同质化培训等途径,帮助基层提升能力水平。2024年,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湖南省卫生系列执业医师晋升副主任医师前下基层服务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详见湘卫人发〔2024〕4号文件)明确,执业医师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应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一年及以上,每次连续服务不少于6个月,且须“全脱产”在基层服务,派出期间暂停其在本单位处方权及所有工作任务。三是落实“两个允许”政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明确,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具体倾斜幅度由各地按照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合理平衡的原则,结合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四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为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近年来我省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配套政策,并依托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予以支持。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做好“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详见湘卫基层发〔2020〕3号文件)明确,实施紧密型乡村服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余的乡村医生可以按参保条件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需在2000元/年以上。五是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湘农联93号文件明确,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以县带乡、以乡带村”管理机制,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城市三甲医院包县、二级医院包乡、乡镇卫生院包村工作机制。实施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各县市区在二级以上医院选聘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身体健康且符合岗位条件的退休医生担任首席专家,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由市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关于“多方保障,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是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要求各地统筹建制乡镇、行政村和服务人口数量,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二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已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当前,我省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地更好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让群众真正受益。三是开展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基层医疗水平,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医联体建设扩面提质,建设一批县域医疗次中心”。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去年我委启动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和建设指南,支持14个市州的2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目前各项目单位工作进展顺利。四是加大医保支持基层力度。省医保局表示,为支持实行分级诊疗,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就近就医,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在门诊、住院报销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选择部分常见病、多发病建立基础病种目录,在统筹区内实行“同城同病同治同价”,促进轻症、常见病更多流向基层。出台《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统一全省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大病保险资金无需居民另行缴费,并实行分四段累计补偿,年度补偿限额统一为4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提高对必要支出的高额医疗费用的补偿水平,有效防范困难群众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五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省财政厅表示:对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确其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等通过基本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予以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对于核定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县级政府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在本级预算中足额安排。同时,省财政加大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修缮和设备配备支持力度,省财政厅已经连续多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全省乡镇卫生院房屋修缮和设备购置,2023年省财政投入1亿元支持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投入1600万元为51个脱贫县的100家乡镇卫生院购置救护车。

下步,我委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感谢你们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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