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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902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11 15:51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0902号提案的答复

李军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者转阴后健康状况监测及应对体系建设的建议》(第0902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中医药局、省医保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后,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对照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平稳转段,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强化预警监测。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5个文件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5号)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委牵头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5个文件的通知》(湘肺炎防指综发2022131号),指导各地做好新阶段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动态掌握我省人群新冠病毒感染发病水平和变化趋势,科学研判和预测新冠病毒感染流行规模、强度和流行时间,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服务能力。

二、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新湖南等省级及以上媒体广泛宣传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在省卫生健康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微湖南”设置“健康科普”“健康提醒”等专题,充分利用动画、图解、微视频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组织专家、媒体进行集中采访,组织媒体开展专题报道,突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和管理、脆弱人群接种疫苗、老年人防重症等内容,持续开展新冠病毒感染防治知识普及,引导公众正确看待新冠感染防控和治疗。2022127日至202318日,先后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央媒刊播稿件181条,平均每天6条,其中在中央电视台播出25条(次)。

三、强化病例诊治。新十条发布后,省中医药局第一时间组织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中医药专家制定了《湖南省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2022年第二版)》。疫情防控转段前后,全省117家县级以上中医医院通过线上线下向群众提供预防和治疗中药方剂1200余万剂,为全省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适时研制中医药防治、调理和自我保健方案,加大宣传推广耳穴、艾灸、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八段锦、太极拳等中医传统功法,有效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康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20234月,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机制防发20233号),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适当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如发现可能再次感染病例、涉学校等重点机构的病例、65岁以上老年人发热病例和免疫功能低下的发热病例等十类需重点关注人员,应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尽早明确诊断。

四、强化药品保障。一是启动救治药品应急挂网。202212月,对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7号)的有关要求,省医保局先后发布两批应急挂网药品。同时,优化应急挂网申请流程,明确应急挂网范围及价格,安排专人实行特事特办。截至20233月,共计发布10批应急挂网药品,加上已挂网新冠病毒防治药品,通用名药品总数达到204个,药品品规554个,其中,抗病毒小分子药物5个,单抗类药物3个。二是保障基层治疗药品供应。为保障基层群众用药可及,我委会同省医保局及时调整了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防治药品范围。202212月,根据《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将46个涉及新冠居家治疗常用挂网药品下放基层医疗机构采购。1229日,又将58个新增挂网治疗常用药下放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同时,将应急挂网的新冠治疗药品全部下放基层采购。2023110日起,将奈玛特韦/利托那韦、阿兹夫定、莫诺拉韦等小分子药下放基层医院采购。三是开展“防疫健康包”发放活动。向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和3岁以下儿童免费发放包含抗原检测试剂、退热药、口罩等药品物资的防疫健康包,累计发放1270余万份。

五、强化医保支持。根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2号)精神,包括各种健康体检在内的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从当前国家制度安排来看,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疾病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主要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问题;同时,国家倡导和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承担职工健康的社会责任,共同做好职工的健康保护工作。医疗保障部门拟按照深化医改工作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进行统筹考虑和深入研究,共同完善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制度。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开展科普宣传,深入推进新冠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新冠感染的发现和诊疗水平。配合医保、药监、工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疫情药品应急储备、应急挂网、应急配送等保供机制,持续做好基层疫情防治药物供应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新冠病毒感染者转阴后健康情况监测,必要时向社会公布,引导群众科学应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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