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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84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11 15:49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0384号提案的答复

邓立佳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采取切实措施推动人口健康发展》(第0384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根本上解决住房、医疗和教育问题的建议

为推动人口健康发展,我省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住房、医疗和教育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积极采取多项举措予以解决。一是在住房方面。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牢牢坚守“房住不炒”定位,确保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1-3月,全省新建商品住宅均价6326/平方米,中部排名第5位,全国排名第25位。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均价10846/平方米,在直辖市、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中排名第17位,房价总体平稳。同时,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家庭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购买、公租房配租等多方面提供政策优惠,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如长沙市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市户籍家庭,在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套购房指标。长沙市、株洲市等10个城市对符合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缴存职工家庭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额度基础上均有上浮。二是在医疗方面。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娄底市等地积极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持续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出台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实施县级医院“强边、强基、强链”计划,28家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积极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政策,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调整350余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2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详见湘政办发〔202267号文件),进一步提高居民生育医疗补助标准,统一明确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600元,平产最高补助标准由原1300元提高到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由原1600元提高到3000元。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参照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三是在教育方面。高度重视教育公平问题,着力降低教育成本,减轻家庭负担。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芙蓉学校”建设工程,累计投入97.6亿元,高标准建成101所义务教育阶段“芙蓉学校”并全部投入使用,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4.6万个。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2021-2022年,全省优化提质乡村小规模学校1417所,完成提质改造项目2448个,各地投入资金6.7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积极协调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继续着力解决好住房、医疗和教育问题,加强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鼓励各地研究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要。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关于加强执法监管,推动男女平等的相关就业、工作、福利政策落地落实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妇女劳动就业权益保障问题,建立了解决就业性别歧视省级协商推进工作机制,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司法、卫生健康、国资、工会、妇联、法院等9个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内容,形成了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招聘信息审核,防止出现侵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劳动权益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就业和劳动权益。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组织开展用人单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年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严肃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用工安全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将继续严格做好女性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依法查处企业和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三、关于尽快制定鼓励生育优惠政策的建议

2022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详见湘发〔202211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并要求各地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优化生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目前,长沙、株洲等7个市州已出台具体工作方案。长沙市还创新制定增加亲子假和购房指标、发放托育机构补贴和三孩一次性育儿补贴等措施,积极打造优化生育政策“组合拳”。同时,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等部门围绕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出台了托育机构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提高居民生育医疗补助标准、开展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创建等生育支持政策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强化与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推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四、关于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和社会宣传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在全省各级学校深入开展“大思政课”建设,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推广习近平总书记点赞的“移动”思政课,推出三期大型实景式移动思政节目《为时代育新人》,“我是接班人”思政大课堂在线观看人数超过14亿人次。充分挖掘全省高校红色文化思政育人资源,发挥湖南教育融媒体平台优势,创新开展“奋斗青春号”大思政课堂建设系列主题活动,“青春怎样奋斗”微博话题阅读次数达到1亿人次,取得现象级传播效果。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围绕“优化生育政策”“人口均衡发展”“积极支持措施”和“生育友好”等内容,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和户外大屏等各类宣传平台做好正面引导。策划制作科学生动、通俗易懂的公益广告、折页、标语、手册等宣传产品并广泛传播,倡导生育友好的社会价值。下一步,省教育厅等部门将继续实施好“大思政课”建设工程,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优化学校小课堂,创新社会大课堂,持续开展“我是接班人”“奋斗青春号”大思政课堂建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五、关于整治社会不良风气的建议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法制宣传,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目前,我委已制定优化政策宣传工作方案,鼓励各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婚恋观,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做好宣传引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营造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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