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79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8-25 12:29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79号提案的答复
黄金翠、王云华委员,妇联界别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完善公共卫生防治体系的建议+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及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现状与建议+打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救援“最后一公里” 筑牢守护人民健康的“万里长城”》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系统谋划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我委积极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3年)》(湘政办发〔2020〕42号),全面部署了我省“十四五”时期公共卫生“一网三中心一基地”重点建设任务,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高水平区域性省级疾控中心(含P3实验室建设),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改善市级医院传染病救治条件,提升市级医院救治水平等。同时,为加快公共卫生救治重大布局和建设,我委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部署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3个,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3亿元,预计可新增省级可转换ICU床位681个,应急医疗设备3459台(件);支持建设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85个,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13.26亿元,基本覆盖所有县市,预计可新增县级可转换传染病床位5700个,可转换ICU床位1860个,应急医疗设备5200台(件)。2021年,省委、省政府将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纳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我委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21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全力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
二、关于建设必备应急物资战略储备库
为加强我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政府储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方案(试行)》(详见湘工信消费品〔2020〕381号文件)、《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及产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详见湘工信消费品〔2021〕48号文件),对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储备方式、调拨、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努力确保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的物资保障体系。
三、关于建立健全我省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联动响应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委进一步完善了疫情监测系统,不断提高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与公安、通信管理、边检、海关、铁路、民航等多部门的联动,充分利用大数据支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分析传染病疫情,会同公安、通信管理、交通等相关部门迅速完成精准流调排查和追踪溯源。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联动应急响应机制。
四、关于构建多层次、全过程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机制
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近五年来,我委指导省疾控中心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38个、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49个,培训市、县疾控中心人员12867人次。同时,于2019年启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培养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是公共卫生人才后教育培养的重要举措。2021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详见湘政办发〔2021〕5号文件),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快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出依托具备条件的医学相关院校建设2-3个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增设预防医学等公共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加大面向基层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探索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等措施。
五、关于强化公共卫生人才待遇保障
你们提出,提升我省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基本待遇,将各级公立医院和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中专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医务人员基本工资纳入财政保障。我委将会同省财政厅予以认真研究。目前,我省已建立并完善了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投入政策,明确划分了省与市县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县属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相关人员、运行经费均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与省财政厅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共卫生投入,推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当前,我省正在实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本土化人才培养项目”,被录取的学生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毕业后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统一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该项目的实施为乡镇培养了大批专科层次的医疗卫生人才,为学生提供了较大的优惠。你们提出,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专业学生就业后补助政策。省教育厅表示,将积极与我委会商,进行研究探索。
六、关于完善公共卫生考核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7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3号)、《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业)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4号)等文件。同时,2021年3月,我委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3号),调整优化我省公共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一步畅通公共卫生专业人才晋升通道。
七、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让智慧医疗助推优势医疗资源下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大力开展“互联网+医疗急救”等相关工作,推进院前急救车载监护系统与区域或医院信息平台连接,做好患者信息规范共享、远程急救指导和院内急救准备等工作,做到院前、院内无缝对接,提高急救效能。同时,起草了《湖南省“互联网+医疗急救”一体化调度指挥信息平台建设方案》,以便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状况,调度各相关区域内急救资源,迅速开展紧急救援。
八、关于加快推动医防融合建设
近年来,我省采取多项举措,大力加快推进医防融合相关工作。一是强化省级示范作用。采用省市共建模式,以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长沙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为基础,建设湖南省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承担集中收治、隔离救治、诊断治疗等工作。同时,配套扩建省血液中心,提升重大疫情时期血浆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等保障能力。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和监测预警能力。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六位一体”职能,依托服务半径大、服务人口多的75个乡镇中心卫生院,统筹建设一批县域医疗卫生副中心;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批社区医院。三是完善医防融合培训制度。据了解,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正在修订完善中,拟新增传染病学诊治与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等培训内容。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已新增重症医学专业。根据国家有关工作安排,我省已增加认定了14个重症医学专业基地。
九、关于加大对疾病研究和防控经费支持力度
2020年,我委积极协调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6.98亿元用于推进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能力、疫苗冷链能力、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以及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筛干预、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基层重大疫情救治能力人才培训、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等工作。新冠疫情发生后,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迅速启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应急专项,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立项52项,配置经费2287万元,直接投入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医疗机构和企业占立项总数达70%以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近115.53亿元,支持省市县127个医疗卫生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夯实基层服务基础等方面的公共卫生投入,确保全省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十、关于实现政府-公众多元主体共治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我委利用各类重大宣传节点,针对重点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控知识宣教活动。同时,及时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等进行宣教,向公众普及防病基本知识,增强重点人群防控意识。同时,在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我委及时发布相关权威消息,指导群众科学防控,消除群众恐慌心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省科技厅也编印了《科学识疫正确防疫》等书籍,组织制作《外国人疫情防控心理疏导系列视频》。该厅推出的《面对疫情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绪》中英文科普视频,被多家主流媒体转载和报道。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和健康科普力度,普及救援知识,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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