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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39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8-25 11:03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39号提案的答复

何一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立法保障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思路,并与您保持了良好的沟通联系。结合与您沟通的相关情况和省医保局、省司法厅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医疗集团建设的有关建议

2019 年以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我委在全省14个市州,20个县市区(含衡南县)开展了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建立县乡一体、以乡带村、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县域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全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二、关于强化县域内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创建工作的有关建议

2020年,我委利用国家资金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专病专科建设,下发《关于做好国家片区县重点县已脱贫县乡镇卫生院专病专科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209号),投入资金2400万元,在全省40个县建设80个特色专病专科。下一步,我委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重点(专病)专科创建活动,并制定特色专病专科建设标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专病专科能力和水平,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错位、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打通市、县、乡、村急救绿色通道的相关建议

近年来,我委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信息平台建设,着力打通急救绿色通道。同时,根据我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安排,将全省院前急救信息平台纳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范畴。2017年,我委积极协调省财政投入500余万元,支持在长沙市以省市共建的形式推进120急救中心建设,打造省级院前急救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后期将与14个市州院前急救信息平台对接。

四、关于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建设的相关建议

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我委积极协调省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投入补偿政策,不断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从2019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修缮和设备购置。2020年,按照每一常住人口74元的标准共筹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0亿元,主要补偿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

五、关于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的相关建议

近年来,我委不断加强对乡村医生待遇的保障力度。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了相关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由省财政在统筹上级财政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每个村卫生室5000元的标准筹集相关资金,并按照因素法分配到市县。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2020年起,省级财政还安排全省行政村卫生室运行经费7634万元,用于改善运行条件和完善养老政策。

六、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立法的相关建议

目前,山西省、浙江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这对我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我委将积极学习借鉴山西、浙江等省份的做法,积极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分配改革,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夯实基层基础,稳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地方立法工作。省医保局表示,将把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作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医保局有关文件精神,抓好医共体总额付费的全面落实落地,促进医共体更加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在医疗服务和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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