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08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0-12-25 17:12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08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湖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疾控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内容高度契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把全国疾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建设来抓,加强各级防控人才、科研力量、立法等建设,推进疾控体系现代化”的要求,对推进我省疾控体系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吴桂英副省长对该提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切实抓好我省疾控体系建设。根据吴桂英副省长的批示精神,按照省政府、省政协关于重点提案的督办要求,我委联合会办单位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和专家进行了认真调研(组织委内相关处室、省疾控中心等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和现场调研)。现结合我省实际及上海、湖北等地近期出台的关于疾控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我省疾控体系现状
(一)总体情况。目前,全省共有146家疾控中心,其中省级1家、市级14家、县级131家;共有在职人员9376人,其中省疾控中心324人、市州疾控中心1912人(136人/市州),县市区疾控中心7140人(54人/县市区)。此外,省级层面还有省结防所、省职防院、省血防所3家公共卫生机构,市州有2家职防所、1家皮防所,县级有17家皮防所、7家血防站、1家结防所等专病防控机构。省疾控中心现址占地面积12.8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业务用房和实验室面积1.3万平方米。该中心新址建设项目已于今年7月开建,计划在2022年上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4.3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99亿元,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解决。省级财政已拨付1.14亿元,中央预算内第一批资金于2019年已到位0.99亿元。省疾控中心现有编制336个,实际在岗324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110人,本科143人,其他学历71人。共有专业技术人员285人,其中高级职称109人。
(二)疾控机构主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疾控体系是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明确了疾控体系的功能定位,彰显了疾控工作不仅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政治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2014年12月,中央编办、财政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疾控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疾控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同时,在层级分工方面,明确由省级疾控机构负责重点加强重大公共卫生政策研究、疾病防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管理和实验室检验检测“一锤定音”等能力建设。明确由市级疾控机构负责重点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能力,整合实验室资源,建设公共卫生检测检验中心,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做到除新发罕见传染病、需要高等级实验室和特殊检验检测外,原则上检验检测任务不出市。另外,明确由县级疾控机构负责重点加强辖区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的分析和诊断能力,为地方政府提出科学干预措施建议,开展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具备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协调和业务管理的能力。
目前,我省已建立并不断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形成了由146个疾控机构、836个医疗机构和2339个乡镇卫生院构成的传染病疫情监测直报网络,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机制。全省疾控体系和能力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全省疾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特别是各级疾控机构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考,为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作出了积极贡献。我省是全国最早启动应急响应、最早开展免费核酸筛查、最早推行电子健康码、最早提出复工复产、最早实现确诊病例零新增的省份之一。仅用39天时间控制了疫情的蔓延,并通过迅速处置各类聚集性疫情,有效防范了因社区传播疫情和境外疫情输入传播的二代病例的发生。全省累计发病率低于安徽、江西、重庆等邻近湖北的省份(直辖市),是本土确诊病例1000例以上首个清零的省份。
二、关于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切实落实疾控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保障政策。2018年,省政府组织开展了新形势下疾控体系建设和疾控机构保障的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我省各级疾控机构在财政保障上都存在一定缺口,特别是在国家实行第二类疫苗零差价销售、取消三项疾控体系服务性收费、停止疾控中心从事门诊预防接种后,县级疾控机构经费缺口更加凸显。大部分疾控机构没有完全落实全额保障政策,普遍存在人员和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低、设备购置维修费用不够、业务和实验室用房不足等情况。近年来,为转变这一局面,我省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相关文件中,进一步强调了疾控机构的全额事业单位性质,要求本级财政给予全额保障。2019年,省级财政安排4.1亿元支持了全省13家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等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新增安排5000万元重点增加市县疾控机构项目经费。下一步,省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投入,重点支持疾控体系建设,不断改善我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时积极推动相关保障政策出台,建立和完善长效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关于合理设置各级疾控中心机构编制标准。《通知》明确,疾控机构编制核定原则上按照各省常住人口万分之1.75的比例核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我委将积极协调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推动该政策尽快落地,合理设置各级疾控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省委编办将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继续加强对市县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在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前提下,按照中央“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疾控机构编制情况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有效途径和办法,进一步提高编制资源效益,不断适应基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求。
(三)关于提升疾控专业人员的薪酬水平。我委拟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深入开展调研,推动建立合理体现疾控人员专业价值的薪酬制度,指导疾控机构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对人员实行分类考核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及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激励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疾控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统筹做好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地,切实保障有关待遇的兑现,逐步实现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水平不低于同级公立医院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调动疾控队伍积极性。
(四)关于省政府办公厅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能职责,完善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机制。我委将积极向省政府建议,把疾控工作纳入对各地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保障疾控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参考借鉴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及医防结合、平战结合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长效机制,推动解决过去长期存在的能力建设、应急处置、监督执法等难点问题,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推广应用到其他法定传染病防控工作当中,如疾病预警监测、病源追踪管理、患者救治救助、健康宣传教育等措施,特别是加强对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长期危害我省居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常见高发传染病的防控,不断提升我省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关于整合省级疾控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打造“大疾控”、激发“拳头”效应。“十三五”期间,我省投入4.95亿,重点支持了省疾控中心择址新建等85个各级疾控中心项目和业务用房建设。下一步,将着力推动建设高水平的省级疾控中心,整合集中省级各领域公共卫生职能,加快省疾控中心择址新建项目进度,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培训。我委也将以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积极向省委编办争取将结核病、职业病、血吸虫病等单病种防控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纳入疾控体系统筹管理,建立“大疾控”,推动全省疾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针对提案中的相关建议,我委将协调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进一步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下一步,重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固优势,通过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应对能力,织密筑牢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
感谢贵单位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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