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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82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0-08-06 10:02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82号提案的答复

许云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管双向发力,促进我省社会办医健康有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化认识,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

社会办医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2017年,我委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等政策文件,对支持社会办医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评估,对社会办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了梳理,并在之后的政策制定中积极采取措施着力予以解决。为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社会办医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湘发改社会〔2019837号)。这些文件均明确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在医疗技术、人员准入等方面给予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提供便利,我委在省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了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和咨询电话等,在设置审批过程中,为每位申请人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的咨询服务,指导其进行申报。同时,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支持政府扩大对社会办医服务的购买范围。如在妇女两癌筛查、光明扶贫工程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方面,我省已将社会办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

二、关于加强指导,推动特色发展的建议

为塑造行业典范,引导社会办医差异化、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我省大力支持指导一批水平较高的社会办医院创建三级医院甚至三级甲等医院。目前,我省已有社会办三级医院11家,其中三甲医院1家。形成了一批以湖南益阳康雅医院、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湖南妇女儿童医院为代表的具有特色的大型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就医需求,充分发挥社会办医对公立医院的补充作用,我省在制定相关政策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均明确提出支持社会资本优先举办康复、养老、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资源相对稀缺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探索建立集团化、连锁化运营模式,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同质化发展。为指导社会办医加强学科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我省大力支持指导有实力的民营医院申报各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相关研究试点工作,在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中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均予以了倾斜。目前,湘雅博爱康复医院为康复医学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湖南旺旺医院等多家民营医院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结合我省实际,遴选13家水平相对较高、规模相对较大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共14个临床专科,划拨1400万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办医学科发展。

三、关于加强引领,促进资源共享的建议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鼓励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医联体牵头医院,鼓励其与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学科建设、疑难危重患者转诊等合作;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相互间通过大型设备共建共享等形式加快资源整合、提升服务能力。2019年,我委联合省中医药局印发《湖南省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与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详见湘卫函〔201943号文件),明确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建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之一,推动社会办医参与医联体建设等,帮助提升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各种形式医联体573个,参与医联体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达到381家。下阶段,我委将根据社会办医需求和实际,指导支持社会办医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和“一对一”帮扶机制,帮助不断提升社会办医整体水平。

四、关于科学监管,规范执业行为的建议

在对社会办医的监管方面,我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的要求,以红线为准则,强化底线思维,对社会办医坚持放管结合的原则,在对社会办医放宽准入门槛、提升服务水平的同时,不断强化底线管理。一是以基本行业准则为底线,推动规范服务行为,不断加大对欺诈骗保、虚假宣传、诱导医疗和违反九不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社会办医服务行为,提升行业形象。二是以依法依规执业为底线,推动保障医疗安全,大力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监督原则,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严厉(配合)查处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等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三是以基本医疗质量为底线,推动提升医疗质量,将社会办医纳入卫生健康全行业管理,突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为重点,通过巡查、点评、约谈、处罚、通报等手段,不断提升社会办医医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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