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38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0-08-06 09:57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38号提案的答复
刘激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省市共建传染病救治中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概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有效统筹资源、狠抓措施落实,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在全省构建了由146个疾控机构、836个医疗机构和2339个基层卫生机构组成的传染病直报监测网,对40种法定报告传染病及新发传染病实施科学、系统、及时、准确的监测和报告。二是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以及艾滋病、血吸虫病等疾病防治和免疫规划相关地方性法规,构建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三是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积极推动将省疾控中心择址新建相关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全民健康保障工程,争取省市财政专项投资4.33亿元。18家县级疾控机构纳入国家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引入中央财政资金3600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累计投资1.95亿元。通过不断提升能力建设,81家县级疾控机构已取得县级疾控机构等级资质认证。四是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初步建成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汇聚了170余亿条诊疗数据和健康档案,并建成省、市两级数据中心以及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卫生健康专网。先后建设了湖南省疾控信息云平台、结核病防治系统、计划免疫信息系统等传染病防控系统,并在全国首创了“互联网+预防接种”管理模式。
二、加强传染病救治中心建设的相关进展
新冠疫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坚持靠前指挥,成立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指挥调度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全省公共卫生系统高效运转,积极作为,通过织密疫情监测网络、强化排查管理、扩大核酸检测、加强大数据运用、精准开展医疗救治等举措,为全省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同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当前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与改革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织密防护网、筑牢筑实隔离墙,才能切实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您提出的相关建议,顺应时势、立足省情、切中要害,为全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提供了重要参考。建议相关内容与省人大常委会“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类重点处理建议的相关内容高度契合。结合省人大对该类重点处理建议的办理要求,我委及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协调配合、扎实办理。
(一)深入研讨论证,重点推进办理。2020年5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集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以及我委等10余个部门和单位,就“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类重点建议进行督办,省市共建传染病救治中心的建议是其中重要的讨论议题之一。5月11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再次召集我委办公室、疾控处、医政医管处、规划信息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专题研究相关建议的可行性,并进一步细化办理工作举措。同时,我委主要负责人还赴长沙市第一医院进行了实地调研。
(二)研究起草方案,综合推进实施。相关省领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省级共建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按照相关省领导指示,目前我委正在研究制定省市共建传染病救治中心建设方案,包括建设及管理模式设定、职责定位、建设规划等相关内容。同时,结合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需求,我委在研究起草针对传染病院规范设置、省直医院及疾控体系编制核定、“健康城市+智慧医院+互联网”平台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物质储备机制等问题的解决和提升方案。相关方案起草完成后,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协调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共同推进落实。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既是对过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成果的考验,也为未来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契机。下一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将充分把握机遇,立足省情、立足实际,科学有序推进全省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建设。坚持将在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良好工作机制和模式进一步完善,固化为传染病防控的长效机制,推动解决过去长期存在的能力建设等难点问题。同进,坚持将新冠肺炎防控经验推广到其他法定传染病防控工作当中,特别是加强对长期危害我省居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常见高发传染病的防控,不断提升我省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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