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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012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58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0012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省委:

感谢贵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委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完善农村卫生体制机制的建议》(第001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为提升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提出从优化机构设置、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完善编制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组织保障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改革,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文件出台后,收到了明显成效。但由于一些地方落实政策不力,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不足、能力提升不快。为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能力,201812月,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围绕落实政府投入和财政补偿政策、完善编制管理、改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完善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机制、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设立岗位津贴、完善医保支付政策等14个方面,出台了具体措施。最近,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为确保该文件可操作、可落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从落实编制、财政保障、人员招聘、本土化培养、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待遇、开展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设立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对今后一个时期提升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广大群众就近就医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府投入方面,主要通过以下三条途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收支差额予以补偿:一是建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经常性补助机制。近年来,每年省财政拨付中央财政补助4.12亿元,省级财政补助2.5亿元。县级财政在统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二是安排绩效工资一般性转移支付。每年省财政安排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一般性转移支付2.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28亿元,省财政1.28亿元。三是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18年按照每1名常住人口55元的标准共筹集资金37.5亿元,主要补偿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

二、不断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2015年以来,我省先后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联合体建设、医师多点执业管理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文件,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分级诊疗政策体系。我委也先后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指导原则》《湖南省县域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及常见病种诊疗参照标准》等配套制度。2016年,我省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初见雏形并逐步发挥作用。与2015年相比,2018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由387.4万人增加到428.7万人次,增长10.7%;县域内就诊率由70%提高到85.7%,提升15个百分点;上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由16994人增加到57103人,增长236%;居民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从69.8%上升至78%,提高8.2个百分点。下阶段,我委将与省医保局等部门加强协调,通过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引导构建规范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

三、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6年以来,我委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全省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与省医改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残联、省医保局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衔接,建立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医改办发〔20167号)、《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付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卫基层发〔20174号)等文件,为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了政策支持。组织开展了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项质量督查,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市州卫生健康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以及全省健康扶贫绩效考核,实现了对14个市州考核评价的全覆盖。2018年,共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6万多个,普通人群和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均达到国家任务要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应签尽签。尤其在每年的5ž19“家庭医生日,各地均组织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开展。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培训,不断提升签约服务能力。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提高签约居民报销比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家庭医生岗位吸引力。强化签约服务内涵,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制定全省统一的个性服务包项目库,明确各类签约服务物价收费标准和付费支付标准,推动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四、切实加大慢病服务管理力度

近年来,我们从重点疾病和重点环节入手,协同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努力实现基层医防融合的工作目标。以五个一(一个明确诊断,一张适宜处方,一批基本药物,一项健康咨询和跟踪服务,一条急诊绿色通道)为目标,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对接国家CDSS临床决策支持系统,为基层医生诊疗决策提供智能辅助,开具健康教育处方。在摸底调查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高血压药品使用情况基础上,制订统一的高血压药品目录,在县乡村三级同步使用。开展基层肺结核医防融合试点,在全省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点医院、疾控机构三位一体的肺结核医防融合新模式。联合省教育厅,安排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全面落实对新生入学免费结核病筛查工作。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每年开展一次结核病免费筛查。对有可疑症状者进行X光胸片(DR)检查;胸片异常的,推介至县级定点医院确诊。制订省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当量价格指导标准,其中全程管理普通肺结核患者标准为600/例,耐药肺结核病患者为1500/例。下阶段,我们将开展大摸底、大调查,对慢性病相关疾病数据进行核实与分析,掌握因脑出血、脑梗塞、心肌梗死等心脑血管疾病住院的人次数、住院产生的住院费用、医疗负担和医保负担、住院占比等,为科学施策提供依据。按照高血压分级诊疗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加大村级血压监测点、基层高血压示范门诊、30分钟急救圈、医联体等方面的建设力度,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服务网络,加强上下联动,不断提升慢病发现、诊疗和管理水平。

五、不断完善医保政策措施

近年来,医保部门结合部门职责,积极发挥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促进作用,助力农村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理补偿,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运行新机制。逐步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费用的报销比例,进一步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积极探索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就医管理机制。明确首诊、转诊医疗机构责任,逐步建立风险控制和费用分担机制。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促进医院下转病人,推动形成分工合理的就医格局。二是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上实行差别支付政策。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200元;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500元;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1000元。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三是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减轻了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医疗保障绩效。

下阶段,医保部门将不断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制订分级诊疗的标准和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充分发挥医保的杠杆作用,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别。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就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政策与基本药物政策的落实加强研究、衔接,使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用药有更多选择,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

六、充分发挥中医在健康乡村建设中的作用

2017年,省中医药管理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过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逐步构建了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160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分别为96.5%90.6%73.8%65.2%;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量占医疗服务总量的比例为30.3%,全省农民中医药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提升,让农民能够享受到更加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同时,《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进城镇与农村医联体建设,鼓励县市区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通过医保资金总额打包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卫生人才资源下沉。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领办科室,开办诊所、医生工作室等。我们正在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将基层卫生信息化2.0版升级为3.0版,覆盖全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涵盖综合管理、公卫管理、基本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满足卫生健康系统服务、管理的需要。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基层远程诊室建设,目前已投入1.15亿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远程诊室。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贵委的建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体制机制,不断促进基层卫生事业稳定发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再次感谢贵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830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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