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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37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57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0737号提案的答复

 

戴朝、黄金翠委员:

感谢两位委员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康扶贫相关工作的建议+对健康扶贫工作的建议 》(第0737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充分调研,反复讨论,于5月上旬形成了初步办理思路。65日,我们就提案办理情况与你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统一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健康扶贫扶持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理性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等建议,对我们启发很大。经过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凝聚攻坚合力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健康扶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省政府成立了省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建立了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扶贫办多次召开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组织调研督导、研究政策措施、破解难题短板,推动工作开展。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委健康扶贫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组织专门班子,抽调骨干力量,开展具体工作。同时,充分履行健康扶贫牵头单位职能,加强与省扶贫办、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等单位的协同配合,建立了定期会商机制,凝聚了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将健康扶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卫生健康、民政、财政、人社、扶贫、医疗保障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衔接,形成了合力攻坚机制。下一步,省扶贫办将进一步调动全省各级扶贫系统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及时与行业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强化省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卫生健康同医保、扶贫、财政等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定期更新比对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继续推进一站式结算信息与健康扶贫信息对接工作,实现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将信息大数据做真、做全、做实,充分发挥其分析研判、辅助决策功能和反映工作成效的作用,切实克服政出多门的现象,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应急救助、社会慈善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理顺机制,搭建平台,畅通渠道,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各项保障措施协同互补作用,强化保障合力。

二、贯彻落实好各类保障政策与措施

近年来,我省先后就全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开展基层卫生本土化培养、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数据信息管理、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工作、做好全省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湖南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湖南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等多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了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的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综合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了让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尽量少生病的政策体系。

一站式信息化结算方面。自201881日起,我省按照统一保障范围、统一政策要求、统一资金专户、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结算流程、统一转诊备案、统一信息化建设标准的七个统一的要求,构建了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为主体,以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政府财政兜底为支撑的六位一体健康扶贫综合保障体系,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开展了一站式信息化结算。农村贫困患者出院时,一张医疗费用结算单就可清清楚楚、完完整整的体现医疗费用组成及总额、各项政策报销情况及实际报销比例,切实让农村贫困患者简明、直观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贫困群众少跑腿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运行以来,较好发挥了综合保障作用,有效杜绝了错报、漏报、人情报的现象发生,在县域内就诊的贫困户享受了全部优惠政策。

在报销比例方面。2018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健康扶贫2018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8189号),明确提出:将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左右(以下简称“8090”目标)。今年初,中央巡视组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反馈巡视整改意见后,国家卫生健康委不再提具体的报销比例,由各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关指标。我省紧密结合省情,2018年相应提出了“8090”目标,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自身财力来确定,年底考核明确,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各地普遍反映,该比例切合省情,符合实际。今年3月,省政府召开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专题会议,研定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大病专项救治经办理转诊手续在县域外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

在大病集中救治方面。我省采取定临床路径、定定点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质量管理的四定两加强措施,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大病集中救治病种由2017年的49种扩大至目前的27种(含我省扩大的5种大病)。救治比例由2017年的95.64%提高到目前的99.10%,均超过国家规定目标。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地较好地落实了《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除国家规定的大病集中救治病种和我省扩大的5种大病外,贫困人口其余大病和重病患者住院费用达到起付线,均享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相关补助政策。今年3月,省政府召开的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专题会议,确定了大病专项救治经办理转诊手续在县域外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进一步完善了贫困人口大病重病患者救治政策措施。

在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方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86号)要求,我省于2017630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财务发〔20172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制度。《通知》明确,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等诚信、约束机制,对未按协议还款或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人员,取消患者本人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财政兜底保障等优惠政策资格。之后,我委多次召开市州卫生健康委健康扶贫办主任(科长)会议,要求各地针对贫困人口急危患者、恶意逃费行为,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施以来,有效减轻了贫困住院患者垫资压力,提高了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积极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省健康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效。

三、加大财政对健康扶贫的投入力度

2018年,中央投入我省健康扶贫资金26273万元。其中,专项安排贫困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3050万元;专项安排农村贫困人口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等政策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资金13223万元。省财政直接投入健康扶贫资金25800万元。其中,专项安排20000万元在51个贫困县开展补充医疗救助工作,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安排4800万元支持51个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肾内科与呼吸内科等2个重点专科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就医目标;针对基层乡镇卫生院人才难引、难留问题,安排1000万元启动乡镇卫生院紧缺专业本土化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支持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问题。2019年,省财政直接投入健康扶贫资金将达5.74亿元。其中,筹集资金20000万元,继续支持在51个贫困县开展补充医疗救助工作;筹集资金4800万元,支持51个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分三年实施,省财政2018-2020年每年投入4800万元;筹集资金2000万元,支持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紧缺专业本土化人才免费定向培养;针对基层乡镇卫生院人才难引、难留问题,省政府启动51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本土化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2018-2020年每年高考招录1000人,每人学制3年,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共计9000万元;筹集资金10600万元,支持二甲公立医院全覆盖(具体支持古丈和江永两县)和基本消除村卫生室空白村;筹集资金20000万元,从2019年起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主要集中在医疗业务用房等设施修缮和医疗设备配备两个方面。前后对比,2019年,省财政努力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健康扶贫资金5.74亿元,比2018年增长了122.5%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省财政厅,努力争取财政对健康扶贫的大力支持,监督各地将相关资金管好用好。同时,结合各地贫困人口、人均财力和健康扶贫工作绩效等因素分配资金,支持落实市县政府健康扶贫主体责任,努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四、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服务工作,尤其是健康扶贫工程实施以来,在强基层、补短板、提能力等方面持续用力,效果比较明显。一是持续推进贫困地区专科能力建设。近年来,我委争取省财政支持3200/年,启动了贫困县县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2018年完成48家贫困县县医院肿瘤科和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建设。2019年启动了肾内科与呼吸内科建设。截至目前,我省在48个贫困县县医院已基本实现四个全覆盖,即,肿瘤化疗与癌痛治疗全覆盖,患者不用舍近求远;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全覆盖,降低了新生儿死亡率;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全覆盖,减少了死亡和残疾;尿毒症腹膜透析全覆盖,患者可以选择居家腹透,回归家庭和社会。项目实施以来,各贫困县县医院累计收住肿瘤患者4.5万余例,开展化疗1.2万余例;收治危重症新生儿8万余例,住院死亡率仅0.9%。二是持续推进贫困县胸痛、卒中、创伤、高危孕产妇与儿童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构建覆盖贫困地区的危急重症救治网络。截至目前,全省贫困县急性胸痛患者从发病到医院进行心血管溶栓或介入治疗时间由220分钟缩短至 90分钟以内,住院死亡率降到0.9%(全国平均5%);急性缺血卒中患者静脉溶栓率提高到10.16%(全国平均4.1%),成功救治了许多极危重患者,减少了死亡和残疾,得到国务院医改督察组高度肯定。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 2018 年各省(市、自治区)深化医改亮点工作,其中湖南省三项:专病联盟建设、胸痛卒中中心建设和急救地图绘制。三是不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2018年底,我委与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湘卫发〔20183号)。该文件的出台,实现了多项政策突破,尤其是强调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调控水平,将进一步激发基层卫生机构活力、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四是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将消除村卫生室空白村作为省政府2019年着力办好的12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确保年内完成任务。持续改善乡镇卫生院就医环境,2017年至2019年,全面建成覆盖所有贫困县远程医疗协作网;实施2019-2021年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修缮项目,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县和贫困县;2016年起,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设施设备配备,到2021年,力争实现贫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大件(DR、彩超、生化仪)全覆盖。五是切实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近年来,共为贫困地区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233名,面向51个贫困县各免费培养1名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加大贫困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面向贫困地区免费培训医护人员1800人。在持续开展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近6000人的基础上,启动2018年至2020年贫困县基层卫生大专学历层次本土化培养工作(主要面向乡镇卫生院),2018年招生1000名,2019年拟招生1500名,不断优化贫困地区基层卫生队伍结构。六是积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政策。根据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县级以上人社、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单位类别、工作性质、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本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并报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内部分配办法,在人社、财政核定的绩效总量内进行分配。单位在内部分配方案中可以将绩效工资科学地与考核挂钩,体现工作实际。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对保障和改善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按照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7号)精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了重点倾斜:一是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具体倾斜幅度由各地按照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合理平衡的原则,并结合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自行确定。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与绩效考核结果、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等因素挂钩的正常增长机制。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增发单位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发部分纳入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基数。具体提取比例由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对其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四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设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 500 元标准发放。上述政策的实行,有效激发了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行活力。

下一步,我委将紧紧围绕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相关要求,在专科建设、机构建设、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夯实卫生健康体系服务网底。

再次感谢你们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614

 

联系单位: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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