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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547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54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0547号提案的答复

 

李建军委员: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破解小病进社区的建议》(第0547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创新机制,引导小病进社区

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种形式的医联体612个,其中医疗集团71个,县域医共体133个,专科联盟123个,远程医疗协作网285个。以省级医院牵头组建的胸痛中心和脑卒中中心、宁乡市三级医院领办共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人民医院与桃江县人民医院的三共享(共享资源、共享品牌、共享文化)、省儿童医院牵头建立的互联网+儿科联盟等为代表的医联体模式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委正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我们将在认真总结这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进一步深入推进开展医联体建设,通过纵向帮扶、上下联动和横向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积极打造服务、利益、管理和责任四个共同体,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二、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培养

2018年,我委利用国家项目资金,坚持需求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技能为重点,开展了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全年计划培训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19874名(临床医师646名,骨干全科医生164名,护士2895名,乡村医生13302名,骨干乡村医生285名和基层卫生管理人员2582名)。2018年,我委开展了全省护士岗位技能竞赛,全省14个市州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人员参与竞赛,有效提升了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三、加强制度保障,启动社区医院试点

2019年我省已纳入全国社区医院试点范畴。开展社区医院试点旨在合理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提升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职业自信和归属感,提升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和利用率。我省《社区医院试点方案》经专家反复讨论,征求各方意见,将于近期出台。关于引导上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方面,我委联合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落实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临床、中医、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6个月的政策。

四、夯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构建居民健康守门人

全省以需求为导向,设置基础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建立家庭医生与城乡居民的契约式服务关系。按照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原则,优先做实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区位乡缘优势,引导群众合理分诊、理性就医,努力做到平时健康有人管,需要服务有人帮。郴州市依托互联网+中国家医平台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其经验在全国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会议上推广。目前,全省已建立家庭医生团队16534个,慢性病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以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签约服务范围。

五、加大医保支持力度,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完善、网络的健全和运行机制的转换,对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以及医疗保险制度功能发挥产生重要的影响。近年来,在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同时,我们十分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促进作用。2007年,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623)的有关要求,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发证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7143号),扩大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定点范围。结合本地实际,各地均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通过适当降低起付标准、医疗费用自付比例等措施,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新医改文件的有关要求,做好社区卫生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医疗服务的引导措施,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大力推行门诊统筹、首诊制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等制度,加强医疗保险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便捷、经济的服务优势,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真正做到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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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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