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54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424号提案的答复
吴小宁委员: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出台湖南省深化院前急救体系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建议》(第0424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相关单位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完善相关政策的问题
《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见湘卫规划发〔2016〕5号文件)明确:“以市办急救中心为龙头、县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同建成比较完善的急救网络。每个市州必须设置1个急救中心,各市州、县市可依托其综合实力强的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设立急救中心(站)。”据了解,目前国家拟对《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进行修订。下阶段,待国家新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或相关政策出台后,我委将尽快制定《湖南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试行)》,拟提请省人民政府以省长令出台,从制度层面加强保障,逐步破解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
二、关于推进院前急救体系标准化建设的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院前急救体系建设,2017年省财政投入500余万元支持在长沙市,以省市共建的形式推进120急救中心建设,打造省级院前急救综合服务平台。同时,省财政2016—2018年每年投入7000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急救车等设备。下阶段,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全省院前急救体系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拟组织对全省所有从事院前急救人员进行同质化培训,重点规范人员操作,提升现场处置与转运能力。同时通过严格考核,确保参培人员达到相关要求。二是加强平台建设。继续协调争取支持,推动省级院前急救平台建设,督促市州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市州级院前急救信息平台,强化行政监管、规范转运行为,提高转运与救治效率。三是加强网络建设。持续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建设。全省急救网络建设全面延伸到基层,乡镇卫生院全部开通急诊,通过上级医院培训指导,提升乡镇急诊、抢救、转运能力,强化救治协同。
三、关于加强行业联合监管的问题
1. 打击“黑救护车”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2018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33.1万起,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156起,有力打击了“黑救护车”非法营运行为。下阶段,我委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全省救护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集中清退一批非法营运的“黑救护车”。同时,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救护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假牌、套牌、不按规定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等违法行为,规范救护车运营市场。
2. 加大宣传引导方面。近年来,围绕加大院前急救宣传力度,省委宣传部组织省直主要媒体推出了《院前急救人员标配,需要财政保障》等报道。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宣传、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宣传国家关于院前急救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发布合理使用“120”急救电话和急救车辆有关规定,提升群众对院前急救常识的知晓度,引导群众科学利用急救资源。同时,指导各类新媒体适时制作推出包含心肺复苏、溺水抢救、AED使用等急救常识的新媒体产品,有效提升人民群众预防和应对意外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14日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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