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43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244号提案的答复
刘习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出台鼓励生育政策措施、倡导科学备孕、保障安全分娩的建议》(第0244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鼓励生育政策措施的问题
自党中央作出全面两孩生育政策调整后,我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先后修订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湘发〔2016〕32号)、《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办〔2016〕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31号)等文件,并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相关鼓励生育政策措施,如完善生育奖励假、配偶陪产假制度,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将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湖南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等。为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争出台更多更好的政策措施,让不愿生、不敢生、不能生二孩的人群转变为想生、敢生、能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一是争取部门支持出台配套措施。积极协调人社、教育等部门,在分娩补贴、延长产假福利、教育补贴、住房补贴、减免税金、弹性工作制方面,进一步完善生育奖励性政策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托幼服务制度体系。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行业标准,出台扶助政策,建立监管机制,构建政府、单位、社会综合托幼服务体系, 解决0-3岁幼儿托养难问题。三是加强出生人口质量把控。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加强不孕不育症的防治和科研力度,提高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水平,帮助不孕不育患者合法生育子女;加强环境治理和食品安全保障,提高育龄群众身体素质。四是构建科学完备的养老保障体系。协调促进强化政府养老职能,发挥社区养老功能,倡导家庭养老模式,积极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参与养老,出台优惠政策,吸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养老行业,拓展和规范民间灵活多样的养老形式。逐步建立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相结合的综合养老保障机制,提高老年人口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二、关于倡导科学备孕的问题
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科学备孕至关重要。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以新婚夫妇和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人群,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科学备孕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生育服务咨询室、再生育咨询门诊等,积极做好符合政策夫妇的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三是做好咨询评估和高危筛查。加强高龄妇女健康咨询和指导,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等系列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生殖健康科普和宣教工作,制定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对于不孕症患者,指导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和科学助孕。
三、关于保障安全分娩的问题
保障母婴安全,是妇幼健康工作的第一要务。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我委下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母婴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卫妇幼发〔2016〕7号),制定了《湖南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湘卫妇幼发〔2018〕4号),全面加强了母婴安全工作。一是压实部门责任。把母婴安全放在卫生健康工作突出位置,作为妇幼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制订专项方案,落实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等核心指标不反弹。二是落实机构责任。以落实《湖南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为主线,督促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保障母婴安全系列文件要求。同时,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考核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三是强化约谈通报机制。对任务措施不落实、工作严重滑坡的地区,以及连续发生孕产妇死亡或产儿科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要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四是补齐工作短板。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流动孕产妇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救治能力建设,提升区域妇幼健康信息化水平,鼓励探索设立重点地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专项基金,保障救治经费。五是开展分娩镇痛试点。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2018〕1009号),在全省47家医疗机构正式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切实降低产妇因不能耐受分娩疼痛而行剖宫产分娩的比例,提高自然分娩率。下一步,我们将在全省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全面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同时,我们也积极鼓励和扶植高端妇产医院,通过设立精细门诊、改善就医流程、精确预约时间、优化生育环境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并就正在积极推进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03,188903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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