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7-11-16 08:04
湘卫提〔2017〕17号A类
丁依玲委员: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提案(第0661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远程诊疗系统建设近况
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现远程医疗服务重心下沉,缓解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我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在已有远程诊疗探索的基础上,规划建设省市县乡四级远程诊疗体系,现已着手实施县乡两级远程诊室建设工程。2016年我委向省发改委立项申请省预算内资金建设基层远程诊室,计划在2017-2019年的3年内,为我省51个贫困县的102个县级医院、789个乡镇卫生院建设远程诊室。2017年6月9日,我委召开远程诊室建设工程启动会议,首批12个贫困县24所县级医院和208个乡镇卫生院的远程诊室正式开工建设。正在研究起草有关远程诊疗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湖南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湖南省远程医疗服务条件标准》、《湖南省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湖南省远程医疗系统安全及患者隐私保护管理规范》、《湖南省远程医疗病历数据使用及管理规范》、《湖南省远程医疗服务收入分配管理办法》等。
二、关于制定全省统一规范与标准,设置准入门槛的建议事项
我委正在按照国家《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指南》和有关文件精神,抓紧研究出台我省远程诊疗的政策体系,包括远程医疗的准入条件、医疗资源配置要求、诊疗业务规范、信息安全保障等。正在实施基层远程诊室项目规定了申请端为乡镇卫生院,受理端医院的准入门槛是二级以上医院(首批确定的24家医院中,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各12家,均为二级医院),明确规定受理端医院在影像、心电、B超、内科、外科、妇产科等10个科室对基层卫生院开展远程诊疗服务。在首批远程诊室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三、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调动社会力量高效参与的建议事项
我省远程诊室建设工程的首批12个县市区的建设将按照政府投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参与软件平台建设的模式进行,更好地调动社会力量来积极参与,运用第三方在远程诊疗软件平台建设、实施、运维的经验和成果来服务我省远程诊疗系统的建设。
四、关于建立合理支付体系,实现多方利益共赢等建议事项
为促进我省远程诊疗持续健康发展,我委正在积极推进远程医疗相关机制建设。我委正在抓紧修订和完善远程诊疗收费体系,明确参与各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平台运营方和医疗机构的利益分配机制。协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明确远程诊疗中个人和医保支付的比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支持我省远程医疗应用工作,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尽快将远程医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处
联系电话:0731-84828612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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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66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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