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03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7-11-15 16:49
湘卫提〔2017〕22号A类
苏健全委员:
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建议》提案(第0103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委主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会办。我委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相关建议,进一步优化工作。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湖南是出生缺陷高发省份之一,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一是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唯一的一部省政府规章——《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将防治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2016年,被评为了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制事件。二是全省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家支撑、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联合省财政厅,逐年加大财政投入。2016年安排中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支持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地中海贫血防控等项目开展。2016安排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8200万元,安排贫困县婚前免费检查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全省出生缺陷防治网络不断健全,三级预防措施不断加强。去年,我省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增补叶酸3个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内容,今年,又将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纳入了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五是全省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出生缺陷发生率连续两年同比下降,2014年是221.87/万,2015年是218.39 /万,2016年是182.03/万,自1996年统计以来持续上升的趋势终于得以遏制。
二、关于加强宣传,全面普及提高防治科学知识的建议事项
正如您在提案中建议,宣传教育需先行。为充分发挥出生缺陷防控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们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防治办法》中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婚姻登记、生育证办理、生育保险办理场所和社区服务中心、村(居)民活动中心向公众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资料等。二是依托“9.12出生缺陷防控日”与省妇联联合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周”系列活动,针对群众开展科普宣教,针对患者开展义务诊疗,针对孕妇通过网络孕妇学校开展生育家庭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竞赛。三是在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将出生缺陷干预知识纳入新婚学校、孕妇学校、人口学校课程。同时,各地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上门宣传、窗口宣传、巡回宣传、媒体宣传、讲座宣传、警示宣传、典型宣传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科学普及出生缺陷防控知识,提高群众出生缺陷防控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出生缺陷防控技术服务。通过努力,我省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宣传教育工作不能仅仅依靠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的卫生计生部门,更需要社会各界、政府各部门积极参与和配合。我们还将继续认真履职,并广泛凝聚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智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
三、关于加强投入,提升综合防治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事项
我们将顺应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依托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全面实施以及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积极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促进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50个。“十三五”期间,将有更多的妇幼保健机构纳入中央建设项目,将实现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主战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阵地建设的提质提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综合医疗机构为技术支撑,建立覆盖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的省、市、县三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心;通过服务体系的优化保障各级、各地防治责任的落实。
四、关于加强监管,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预防措施的建议事项
(一)关于婚前检查工作。我省从2009年开始实施免费婚前检查,目前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等在《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中被列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此三项每年国家财政及省级财政共投入1亿多元。目前我省婚检率已达80%以上。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民政部门的工作协调力度,进一步提高婚检率。
(二)关于产前检查工作。2016年省财政投入资金1000万元在14个贫困县开展产前筛查补助项目试点工作;同时,我委依托湖南家辉遗传专科医院应用高通量基因检测技术在全省6个县开展“健康宝宝”试点特别行动。今年,我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2017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每年各级财政将投入资金8400万元,在全省所有县市区为60万孕产妇提供免费产前筛查服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省委、省政府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三)关于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我委争取到国家财政资金519.75万元在30个贫困县实施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以及5个县免费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合作,为我省贫困地区新生儿连续两年开展多种遗传代谢病的免费筛查服务,每年投入资金约1600万元。
就“将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基本医疗、城乡医保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建议事项,我委与省财政厅也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在目前的财力条件下,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我省还难以实施。但我们相信,今后,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不断重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政府一定会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检查服务。
至于“出台省级条例,恢复强制婚检”的建议事项,因2003年10月1日出台的新《婚姻登记条例》确立“自愿婚检”原则,取代此前的“强制婚检”,目前恢复“强制婚检”的法律法规条件尚不具备。我委将进一步联合多部门,多方论证,共同商讨,探索建立与婚姻登记更紧密结合的“宣教、自愿、免费”婚检机制。
五、关于加强统筹,构建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的建议事项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在《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中也要求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明确了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对于出生缺陷防治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任务和法律责任。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委坚持发挥目标考核 “指挥棒”的作用,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纳入全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将出生缺陷防控相关指标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各级地均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依托政府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考核、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评估等多种形式促进落实,全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欢迎您继续提宝贵意见,对我们正在积极推进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45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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