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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646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6-11-04 16:56

 

向华委员: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将每年111日定为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日的建议》(第0646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委主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等部门会办。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认为您提的建议很好,客观反映了我省现场急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了现场急救的重要性,同时对现场急救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这些建议,决定认真研究吸纳,。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现场急救工作的现状                                           

现代救护新概念是指在现代社会发展和人力生活新的模式结构下,利用科技进步成果,针对生产、学习、生活环境下发生的危重症、意外伤害,向公众普及救护知识,使他们掌握先进的救护理论和技能,成为能够在现场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护的第一目击者,从而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目的,为安全生产、健康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它强调在伤病发作的第一现场,第一目击者在第一时间迅速正确的反应(三个),研究发现,约有88%的猝死病人发生在家中,很多去世者往往是由于抢救不及时,没有得到正确、及时的帮助,等到医生到达现场时已经太晚。任何一个社会人都可能成为第一目击者。而在长沙每2000人中仅1名有过培训经历。因此普及第一目击者急救知识,提高施救者的急救技能迫在眉睫。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如湖南省急救研究所开展了急救培训进学校、进工地、进机关等活动,仅201510月至今,就开展了近10场培训活动,培训了逾3000名合格的第一目击者。医院建立了第一目击者培训小屋,由专业志愿者对公众进行规范化培训,并编辑出版了科普书籍《第一目击者——现场急救指南》等;省内中小学也有开设了《生命与健康》课程,初中年级开设了的毒物中毒的应急处理、溺水的应急处理等,大学有《大学生健康教育》列为选修课,职业教育中结合相对应的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安排现场救护课程,这些都突出了现场急救为主要内容,但是都没有系统和规范.

二、关于设立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日的事项

目前由省人民医院牵头发起成立了包括湖南省文明办、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公安、消防、大学、中小学教育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媒体等20余家单位的联盟,旨在汇集多方力量共同发起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日,这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活动。但是,目前我委没有职能设立每年111日为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日,我们将向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反映将每年111日定为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日的建议,同时,大力宣传设立主题日的意义和作用,争取政府的支持,让更多的部门参与,共同努力,扩大影响。

普及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群众长期的支持与努力。您提出的群众性急救培训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启动我省的社会急救立法等,我们将向省政府提出建议和相关方案;积极协调省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争取省政府部门重视这项工作,早日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关于在重点人群和行业举办多次的培训问题,我们也将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在政府的协调下联合教育、公安、建设等重点部门,将现场救护纳入他们的职业培训。

据教育部门介绍,全省中小学生的急救课程设置是按教育部的规定来执行,主要在校本课程和第二课堂活动中,结合安全教育日、主题班会等时机进行。大学生有《大学生健康教育》,作为选修课,包含有急救知识和技能。因为急救知识与技能是一项科学性、实操性很强的内容,如果只经过一般性的培训,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通常只能用于自救自护。如要用于救护他人,则要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学校开设的急救课程,受时间、场馆、器材、专业授课人员等一些方面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的质量。

我们将利用我省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现场急救和技能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折页、手册,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粘贴健康海报和宣传标语,制作播放健康科普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开设网站科普知识专栏,发送健康知识短信等一系列手段和措施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促进群众提高现场救护能力。

非常感谢您对现场急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84828537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6826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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