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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73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10-31 11:09

湘卫建〔20255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0473号建议的答复

刘珠艳代表:

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鼓励生育,提高出生率的建议》(第0473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医保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我委持续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联合多部门推动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积极促进生育友好。

(一)全力保障母婴安全。2022年制定下发《湖南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2-2025实施方案》(湘卫妇幼发〔20227号)确认首批18家省级母婴友好医院,遴选14家省、市级医疗机构开展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定《湖南省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方案》《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评估方案》,改进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光照疗法临床规范》。2024年,我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婴儿、新生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81/10万、3.17‰1.96‰0.95‰,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孕产妇提供科学、规范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服务。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开展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开展孕期营养和体重管理专项行动,推动有关医疗机构开展孕产期心理保健服务,提高生育医疗服务水平。2024年,全省孕产妇早孕建册率96.91%,产后访视率97.94%,系统管理率96.89%

(三)改善妇女生育体验和生殖健康。在全省开展早孕关爱行动,截至20254月底,全省已有提供孕产期保健、终止妊娠服务的291家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设早孕关爱门诊,为早孕女性提供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分类指导服务,设置率达57.2%。鼓励引导助产医疗机构按照理念机制友好、空间环境友好、全程服务友好、服务模式友好、诊疗流程友好的要求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同时积极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强化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预防非意愿妊娠,切实保护育龄人口生育力。

(四)加强出生缺陷防治。2017年起,省委省政府先后将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诊断服务确定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省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指标均超过90%,有效阻断101例严重致愚致残缺陷儿出生。举办“5.8”世界地贫日、“9.12”预防出生缺陷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大型公益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出生缺陷主题宣传活动1千余场次,发放宣教资料27万余份,义诊服务67万余人次,人民群众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逐步提升。

(五)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我委与省医保局协同优化生育医疗保障政策,切实降低生育成本。一是提高居民生育医疗待遇保障水平。落实《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见湘政办发〔202267号),全省统一提高对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600元,平产最高补助标准由原1300元提高到2000元,剖产最高补助由原1600元提高到3000元。二是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20253月,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3号),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减轻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全省生育保险费率统一调整为0.7%。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1200元。参保女职工因生育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住院起付标准,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4000元;难产(含剖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三是将符合规定的服务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20249月,我委联合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印发《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42号),将取卵术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统一纳入全省基金支付范围。当年,与省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政策落实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35号),根据生育医疗特点和基金承受能力,将包括脉冲波分娩镇痛在内的64个符合规定的产科类服务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生育率是一项艰巨长期的任务。我们将努力构建更加全面的生育支持环境,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育相关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一)提升生育医疗保健服务质效一是进一步优化妇幼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极推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着力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二是加强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包括加强生育前咨询与服务系统整合做好生育全程服务强化妊娠风险评估管理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促进妇幼保健与中医药融合服务。针对不同婚育阶段人群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覆盖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进防治结合服务模式,促进惠民政策有效衔接,推广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实现流程再造,服务升级,让群众享有更加安全、便捷、温馨、舒适的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全力开展早孕关爱行动,争取2025年底,省内提供孕产期保健、终止妊娠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全部设置早孕关爱门诊;建设100生育友好医院2030年,90%的助产医疗机构建成生育友好医院。

(二)完善生育医疗费用保障体系积极加强部门协同,共同推动建立全面、协调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推动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并确保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协调省医保局在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逐步把包括分娩镇痛等医保能承担的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生育保险与基本医保工作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框架,增强其保障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生育健康保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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