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07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10-31 11:04
湘卫建〔2025〕37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307号建议的答复
曾皋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患方权益代表人制度,推动三明医改经验在我省医改中的发展与创新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24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下降到26.99%,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95.23%,县域内住院量占比84.94%,基层诊疗量占比62.54%,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不断增强。同时,积极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强化全行业监管,加快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目前14个市州均建立了标准化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场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县市区全覆盖,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协同医保、药品监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探索建立系统的患方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在医保支付报销政策调整更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医院等级评审、医生执业评价和职称评审聘任、医疗纠纷调解与医疗事故诉讼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一是做好调查研究。积极会同医保、药品监管等部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全程参与,聚焦“如何发挥患方力量推动深化医改”主题,深入市县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患者权益保护工作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组织分析研究,探索患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路径。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强化患者权益保护。同时,我委牵头省内相关研究机构,将建立患方权益代表人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理论课题深入研究,探讨建立患方权益代表人制度实行的现实必要性和法律可行性,在建立代表人工作机制,包括代表人遴选管理、工作参与、信息沟通、效果评价等方面,形成系统性研究成果。三是开展探索试点。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适时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市试行代表人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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