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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21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10-31 11:00

湘卫建〔202529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次会议

0121号建议的答复

彭丽秀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立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的建议

我委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85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调研,组织分析研究,结合实际印发《关于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湘卫医发〔20191号),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合理制定互联网诊疗项目收费价格的建议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47号)精神,省医保局联合我委出台《关于公布我省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20号),明确互联网远程会诊(含影像学会诊)、互联网复诊、远程心电监测、远程病理会诊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助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增强患者就医便捷性和可及性。

三、关于加强公立医院互联网诊疗发展培育的建议

2020年以来,我委充分发挥互联网医院远程、高效、便捷的优势,升级拓展和延伸互联网+医疗服务内涵,积极协同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监管,增强服务效能充分了解行业现状,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制定并发布《互联网+引流管护理服务规范》(DB43/T 3083-2024)地方标准。建立全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推动实时监管,确保诊疗数据可查询、可追溯。截至目前,全省互联网医院线上咨询102.36万人次,线上复诊1226.87万人次,处方信息处理2080.60万条。

四、关于发展互联网医养健康与慢病管理服务的建议

(一)深化“互联网+护理服务”。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目前已覆盖全省14个市州,271家医疗机构中超万名护士参与。同时,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康复护理、中医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提供压疮护理、PICC护理、伤口换药等服务84,服务人数超60万人次。

(二)推进远程医疗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尤其是三级医疗机构,按照《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5号)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详见国卫医发〔201825文件)等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加快县域影像、心电、病理等诊断中心建设,推进区域资源共享。推动省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共享互认

(三)探索开展处方流转服务。鼓励互联网医院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线开具处方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实现电子处方流转+药品配送到家服务,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与省医保局、省市场监局等部门协积极研究制定互联网医院建设标准和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指导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辖区内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指导,推动互联网医院规范有序发展,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感谢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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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2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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