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82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10-31 10:54
湘卫建〔2025〕47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82号建议的答复
蒋祖烜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县域内就诊率减少医保基金外流的建议》(第0682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是加大省级支持县域力度。一直以来,我省聚焦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序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市州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等问题。2024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缩小区域间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差距,让人民群众就近享有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我省启动实施高水平医院结对帮扶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医疗机构项目。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开展调研,制订出台《湖南省高水平医院结对帮扶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医疗机构实施方案》(详见湘卫医发〔2024〕3号文件),明确首批由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省肿瘤医院分别结对帮扶邵阳市、张家界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各1家三级医院,帮扶周期为3年。省财政连续3年共安排专项经费3亿元支持建设,其中每年每家支援医院补助2000万元,每家受援医疗机构补助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医院开展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培育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运营管理水平以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等。同时,安排省财政资金7000万元支持36家县级医院肿瘤、神经等5个专科建设。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全省三级医院累计派出875名医务人员对口帮扶县级医院。2025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矩阵式医联体 推进分级诊疗落地见效的实施方案》(详见湘政办发〔2025〕24号文件),方案明确“构建‘省带市、市带县、县带乡、乡带村’的五级联动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下沉。”“根据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状、发展规划、医学学科发展需要等,通过‘组团式’‘一对一’等方式一院一策进行对口帮扶”。二是加大医保倾斜力度。住院报销方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不到二级医院的1/3,仅有省部级医院的1/10。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医疗机构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85%的比例报销,省部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职工医保也有类似倾斜政策。门诊报销方面。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费用保障都仅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内支付比例为70%。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在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二三级医院则有200—300元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通过设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差异,让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能享受到更低的起付标准和更高的报销比例,从而引导患者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2025年6月,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详见湘医保发〔2025〕25号文件),率先在全省37个县市启动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通过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形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包”,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通门诊诊疗服务以及“20+10”(遴选20种常用药品和10项常规检查作为特定政策清单项目,签约居民门诊医保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90%)的特定政策清单服务。异地就医结算方面。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详见湘政办发〔2022〕66号文件)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患者医保待遇为“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未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异地就医人员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二、关于“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建议
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湖南省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为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超声诊断、远程查房、双向转诊、远程教育等远程医疗应用提供支撑。截至目前,平台共接入各类医疗机构3413家,注册医务人员9405人;累计开展各类远程诊断业务168万余例,其中远程会诊66000例、心电821000例、影像777000例、超声17000例、病理316例、检验368例,远程教育110余场次。同时,为全省脱贫县村卫生室配备健康一体机,可开展远程心电诊断,省、市级医院专家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支持。
三、关于“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创新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引导人才服务基层。201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详见湘办〔2019〕85号文件)中,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临聘人员可通过考核考评择优办理入编手续;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以考核方式招聘”。2020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详见湘人社规〔2020〕12号文件),文件规定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核准的编制内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等,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实行“三放宽一允许”(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允许限制户籍)等政策。2025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总体方案》(详见湘办发〔2025〕14号文件),明确提出“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探索实行医务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上下流动,建立健全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具体举措方面:一是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精准对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定向输送全科医学人才,有效缓解基层人才短缺问题。二是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生临床能力,推动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三是针对全科、麻醉、康复、临床医学等急需紧缺专业,实施专项能力提升培训,精准补齐基层医疗服务短板。四是通过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强化基层医务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五是通过专科联盟等形式推进紧缺专业优质资源向基层流动,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7540人,麻醉科医师培训96人,康复科医师培训140人,临床药师培训202人。
四、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联体建设”的建议
持续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一是推动长沙市、湘潭市、郴州市3个国家试点城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工作。集团内部建立双向转诊规则,畅通转诊渠道。同时,促进集团内人员下沉基层,定期安排专家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让居民在基层享有优质专科服务。二是推动专科联盟扩面提质。制定《湖南省专科联盟管理办法》(详见湘卫医发〔2024〕11号文件),开展省级专科联盟预评价,建成省级专科联盟62个,市县专科联盟598个。三是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2019年我省在20个县市区启动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2022年增至44个,2024年全面铺开,同步出台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并纳入省委深化医改任务予以重点推进。目前,探索形成“总院+分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三种主要建设模式,全省99个县市区建设县域医共体142个。推动人员、服务、技术、管理“四个下沉”,落实人员管理、收入分配、药品资源、检验资源、信息互通“五个统筹”,结合城市医疗机构执业医生晋升副高职称下基层服务1年的刚性要求,全省90%以上的县市实现了县级医院人员派驻乡镇卫生院全覆盖。截至2025年6月,全省已建成县域内心电诊断中心86个、医学影像中心83个、医学检验中心31个、病理诊断中心38个、消毒供应中心47个。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达62.54%。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加力支持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升县域内就诊率、减少医保基金外流。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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