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57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8-26 11:15
湘卫建〔2024〕34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57号建议的答复
郑江云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严格落实伤情汇报、线索移送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3年,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全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妇幼、医政相关责任处室具体实施。按照《全省“利剑护蕾2023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详见湘平安办〔2023〕6号文件)及《全省“利剑护蕾 雷霆行动”工作方案》(详见湘平安〔2023〕4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督促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稳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落实伤情汇报、线索移送机制”的建议。2021年,我委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湘卫函〔2021〕27号),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我委持续推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与医疗机构签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书、承诺书,建立医疗机构“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形成“高度警惕、主动询问、如实记录、立即报告”工作模式,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同时,以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为重点,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询问、人身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康复治疗等,避免被害未成年人遭受“二次伤害”。
(二)关于“加强经验宣传、法律知识普及”的建议。2021年,我委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湘卫函〔2021〕27号),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相关文件学习宣传,对既往应强制报告未强制报告案例进行通报,压实报告责任。教育部门成立“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宣传教育专班,组织中小学校落实防性侵教育全覆盖,指导各地各校在道德与法治课中将防欺凌、防性侵作为必学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中小学生防性侵意识能力。积极推动全省各类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教育机构合作,目前,省精神卫生中心已与70余所学校合作建设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校医结合共建基地”,可向师生提供远程心理咨询和现场心理健康讲座等服务。
(三)关于“多部门协同合作,推进机制落实”的建议。省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了9个部门参加的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湖南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详见湘检〔2021〕5号文件),每月召开“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调度会议,通报每月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我委积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同,并联系省公安厅,获取医疗机构未落实强制报告相关案件情况,向市州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复盘,查找问题,落实问题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级医疗机构结合受侵害者病情,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同时联合民政、妇联、教育和红十字会等部门,构建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参与,集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多元综合救助帮扶机制。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推进,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强化打击整治、线索报告、多元救助、从业查询四个方面落实“利剑护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双向反馈机制和闭环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