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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79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8-26 11:09

湘卫建〔2024〕15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79号建议的答复

吴文明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我省基层公立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医养结合工作,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加快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是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发展。2023年,我委印发《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委内分工方案》(详见湘卫函〔2023〕224号文件),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着力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截至2024年4月15日,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总数达265家,其中基层医疗机构62家。二是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已成功创建4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3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6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19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0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三是推动社区养老机构与社区服务中心签约合作。打造小型“嵌入式”医养服务机构和“家门口的医养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多种服务,截至4月15日,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已达3426对。

二、加强医养结合能力建设。一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失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拓宽院校培养与机构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培训路径,鼓励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为相关院校提供教师实践和学生实习机会。加强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全科等医学人才和养老服务人员培养,2023年全省共计培养医养结合人才1万余人次,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2万余人次。三是落实资金保障。2023年,投入和安排医养结合与养老培训相关资金共4739万元,其中医养结合人才培养资金130万,养老培训资金3809万元,安宁疗护标准病房建设资金800万元。

三、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发展。一是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稳步推进安宁疗护试点省建设。构建每家养老机构对口一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家零售药店的“1+1+1+1”的医疗救治帮扶机制,为养老机构提供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上门巡诊等服务。二是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汇聚了全省433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000余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数据,促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老年人健康信息共享互通。三是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5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72个、省气候康养示范基地8个,遴选确定第四批20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切实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四是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长沙、邵阳、岳阳、湘西自治州等地设置中医特色康复医院或疗养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临湘市中医医院等中医医疗机构探索开展医养结合、康养结合,将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作用。

四、落实相关支持政策。一是土地供应方面。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对非营利性的医养结合养老设施用地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的医养结合养老设施用地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支持各地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设施。二是税费优惠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表示,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可以享受医疗、养老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医疗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费;营利性医疗和养老机构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三是贷款融资和商业保险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表示,银行保险机构将医疗、养老等涉老行业纳入优先支持类行业,强化资金供给,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养老机构等主体的金融需求。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工作协同。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湘老龄办发〔2022〕7号)精神,联合省民政厅、省中医药局开展湖南省第二批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创新医养结合发展模式,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协同发展。

(二)推动政策落实。积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260号)要求,鼓励医疗资源富余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病床使用率较低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指导各地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

(三)加强服务供给。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多元化,推进“百姓线上点单一医护上门服务”为特色的社区居家智慧医养结合模式,拓展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范围。鼓励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推动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四)提升服务能力。强化老年医学服务能力建设,确保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全覆盖。制定老年医学科建设标准和专业能力建设指南,围绕老年人生理和疾病特征,健全服务规范,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19日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7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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